【摘要】四川2023一級消防師報名時間8月24日至9月5日,繳費時間是8月24日至9月7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30日至11月3日,考試時間是11月4日、5日。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2023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3〕59號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9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關于做好我省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21〕51號,以下簡稱《通知》)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4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1月5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考試設置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置“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客觀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客觀題)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
(一)根據(jù)《通知》文件精神,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見附件1,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nèi)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nèi)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可點擊此鏈接查看原文),符合上述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報考條件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是指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wǎng)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等。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8月24日至9月5日。
(二)資格核查時間
8月24日至9月6日。
(三)繳費時間
8月24日至9月7日。
(四)電子發(fā)票打印時間
9月25日至12月31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10月30日至11月3日。
四、告知承諾制
(一)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報名前須仔細了解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已經(jīng)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nèi)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nèi)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nèi)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jīng)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考試前,在核查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且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nèi)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按報考條件網(wǎng)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名程序
報名、資格核查、繳費、電子發(fā)票打印和準考證打印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均通過網(wǎng)絡辦理。
(一)網(wǎng)上報名
1.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www.cpta.com.cn)報名。
2.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生簽到冊》、證書制備及認證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新注冊考生個人照片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方可上傳。
3.報名點選擇:報名按屬地劃分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選擇與現(xiàn)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報名點報名。
4.為加強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jiān)管,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nèi)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如果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須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接受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因按有關機構規(guī)定,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時間,請有參考意向的相關人員提前合理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具體申請范圍及操作步驟請參閱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考生問答”欄目中“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自動核驗怎么辦”“如何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相關內(nèi)容。詳見網(wǎng)址: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5.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仔細核對,提交報名表后需進行信息確認,資格核查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二)資格核查
1.根據(jù)《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涉及考務組織管理、考試實施以及報名流程、網(wǎng)上操作等有關問題的,由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負責處理;涉及專業(yè)資格、工作年限等問題的,由各級消防救援機構負責處理,各級人事考試機構配合。
2.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nèi)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自動核查。
3.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上傳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由各報名點所在地消防救援機構工作人員通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線上人工核查,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xié)調(diào)提供相關社會保險查詢渠道方式。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消防救援機構咨詢電話見附件2、附件3。
(三)網(wǎng)上繳費
收費標準: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9元,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四)電子發(fā)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打印電子發(fā)票(附件4),不再提供紙質(zhì)發(fā)票。
(五)準考證打印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誤,須在準考證打印期間(工作時間)到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更正。
六、成績查詢、公示、查分申請及證書查詢領取
(一)成績查詢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成績。
(二)公示
成績公布后,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對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三)查分申請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nèi),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提交成績復查申請。
(四)證書查詢及領取
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申請下載,紙質(zhì)證書在報名點所在地證書發(fā)放機構領取。
七、暢通監(jiān)督渠道
省人事考試中心應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有關信訪舉報途徑,涉及考試資格條件的信訪舉報,應由報名所在地市級人事考試機構統(tǒng)一受理后,函告同級消防救援機構調(diào)查核實并及時書面反饋相關情況。調(diào)查核實過程中,各級人事考試機構應全程配合,按要求提供調(diào)查、核查所需相關數(shù)據(jù)信息。
八、考試大綱
2023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為準,見中國消防產(chǎn)品信息網(wǎng)(www.cccf.com.cn/article/21646)或應急管理部消防產(chǎn)品合格評定中心網(wǎng)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九、考試須知
(一)該項考試考區(qū)設置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規(guī)劃。
(二)參加考試需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huán))、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進入考場,所持身份證件信息須與準考證載明的信息一致。進入考室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放在考桌上。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準考證與《考生簽到冊》信息不一致,以及報考科目、級別錯誤不得進入考室。
(四)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成績無效處理。
(五)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guī)定,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2023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科目試卷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的技術。
(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請監(jiān)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nèi)作答”。
十、工作要求
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人社廳發(fā)〔2021〕18號)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及時開展考試風險梳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擬定考試實施方案和考務應急預案,做好考務工作人員選派、考點考場布置、考務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加強內(nèi)部管理,做到考務任務明確、安全要求明確、崗位責任到人。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各地要加強與公安、經(jīng)信等部門密切配合,落實責任,認真按照考試的各項政策規(guī)定,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
各地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發(fā)現(xiàn)重大的違紀違規(guī)事件應及時向當?shù)厝松绮块T和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告。
附件:1.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2.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
3.各報名點所在地消防救援機構咨詢電話
4.電子發(fā)票打印流程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3年8月16日
報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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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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