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實施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海南考區(qū))的通知
瓊旅文辦函〔2023〕540號
各市、縣、自治縣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和《國家旅游局辦公室關于完善“導游人員從業(yè)資格證書核發(fā)”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旅辦發(fā)〔2015〕202號)、《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組織實施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市場函〔2023〕2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定于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舉行,我省將組織實施海南考區(qū)的相關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進行,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審核、交費和下載打印準考證4個環(huán)節(jié)。
(一)提交報名信息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名信息,網址為https://mr.mct.gov.cn(全國旅游監(jiān)管服務平臺——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入口)。考生須按照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資格審核資料,上傳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考生在多地重復報名無效。考生報名信息填報完成后,請考生仔細檢查,確保所填信息準確、無誤。
1.新報考考生需上傳的資格審核資料:
(1)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有效期須覆蓋考試日期);
(2)學歷證書掃描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白底);
2.加試考生需上傳的資格審核材料:
(1)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考試日期須在身份證有效期內);
(2)《導游資格證書》掃描件(須體現(xiàn)資格證書編號及個人信息);
(3)學歷證書掃描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白底);
(5)電子導游證掃描件。
3.相關問題說明:
(1)不能提供高中畢業(yè)證的大專以上在校生,可以上傳大學學生證和所在學校的在讀證明;
(2)中等職業(yè)學校旅游類專業(yè)2024屆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應當上傳中職學生證和所在學校的證明;
(3)考生所提交的本人照片、身份證件、學歷證明等報名資料以及填報的所有個人信息均應真實有效,本人對其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由考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二)資格審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省旅文廳將組織人員對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予以變更。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按規(guī)定補充完善報名信息及相關資料,并在資格審核的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修改及上傳。
(三)交費
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17:00。交費成功后,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筆試和現(xiàn)場考試(面試)共2張準考證〕。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一)考試科目。考生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同時參加筆試和現(xiàn)場考試(面試),已經取得“導游資格證書”,需轉換其他語種的考生(以下稱“加試考生”)僅須參加現(xiàn)場考試(面試)。筆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與法律法規(guī)(科目一)、導游業(yè)務(科目二)、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現(xiàn)場考試(面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現(xiàn)場考試(面試)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xiàn)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考試大綱。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大綱可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www.mct.gov.cn)的“公告通知”欄目查看、下載。
四、考試時間
科目一、二:2023年11月25日9:00—10:30;
科目三、四: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
科目五(現(xiàn)場考試):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科目五(現(xiàn)場考試)由我廳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和地點將提前向考生公布,具體以準考證為準。根據《通知》要求,科目五(現(xiàn)場考試)應于2023年12月25日前組織完成。
五、報名費用
(一)根據原省物價局《關于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費和等級考核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3〕44號)規(guī)定,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費每人360元(即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每科70元,科目五80元)。
(二)已經取得導游資格證書,需要轉換其他語種,擬參加加試的考生,考試費每人每科80元。
六、試卷閱評、成績認定及考試結果公布
(一)試卷閱評。筆試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tǒng)完成,現(xiàn)場考試(面試)評分由閱卷評委完成。
(二)成績認定。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xiàn)場考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xiàn)場考試(面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三)考試結果公布。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錄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考試結果。
七、考試結果復核
考生需要對本人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旅文廳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不予再次復核。考試結果復核工作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fā)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級旅文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導游資格證書”。考生領取證書需提供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發(fā)證人員核驗。
九、其他報考事項
(一)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考要求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fā)〔2008〕174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名過程中也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供資格審核。
2.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qū)考生相同。
(二)中等職業(yè)學校旅游類專業(yè)報考要求
2024屆中等職業(yè)學校旅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yè)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十、有關要求
海南省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工作由省旅文廳統(tǒng)籌組織、指導和監(jiān)督,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負責具體實施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報名和交費審核、考場設置、考務管理等工作。
(一)加強考試管理。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應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管理和實施,嚴格遵守考試管理辦法,明確工作人員及其工作職責,加強對報名審核、考試組織、費用收取、考試結果發(fā)布、證書核發(fā)等各環(huán)節(jié)的全過程管理,嚴格按照時限開展工作,確保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二)落實考務責任。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要嚴格落實考試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項考務責任,組織考務人員加強對考試工作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學習,落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責任,強化履責意識,提高履職能力。對在考試工作中特別是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推諉拖延、擅離職守、隱瞞實情、漏報謊報等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嚴肅問責追責并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嚴肅考風考紀。省旅文廳要切實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和權威性,省旅游教育培訓中心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發(fā)生,落實巡考人員及其責任,對于考試工作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違紀事件,一經查實即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
若有其他事宜將另行公告。詳情請查詢:陽光海南網(lwt.hainan.gov.cn),聯(lián)系人:陳奮,咨詢電話:0898—65228318。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辦公室
2023年7月7日
來源: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dy2023/202306271631558452267378/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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