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2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沈陽考區報名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2號)精神,為做好202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沈陽考區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
本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簽署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人員,按規定應進行現場核查。
核查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加蓋單位公章);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按本文報考條件中“免一科”級別提供相應材料,其中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人員可不到現場核查。
二、時間安排
三、報考條件及要求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關于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84號)、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審人發〔2022〕18號)規定: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初級、中級、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高中畢業,取得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雙學士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6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四)免考條件和程序
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人員(《獲批過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名單見附件1)按照規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或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僅參加《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
(五)應屆畢業生報名考試
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作為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參加當年度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應補充提交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六)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報名考試
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
(七)其他職稱、職業資格人員報名考試
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直接對應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在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時滿足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的學歷和年限條件,可以直接對應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可以視同具備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根據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資格規定,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的會計、經濟、統計、工程中級職稱如下:
具備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以上資格,在審計相關工作崗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可以視作符合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八)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界定
在審計及相關合規、稽核、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崗位工作;或者在會計、經濟、統計、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崗位工作,且有相關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視同從事審計相關工作。
(九)工作年限計算
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審計相關工作年限合并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十)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工作年限。
(十一)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的公務員,符合報名條件的,可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流程
報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冊、填報信息、報名確認、簽署電子承諾書、資格核查(在線核查、現場核查或協助核查)、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
(二)注冊
考試報名前,報考人員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個人信息注冊。即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注冊信息將長久保留,用戶名、登錄密碼、關聯手機號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冊的人員,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1.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考生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
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是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查“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建議考生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3.核查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定進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冊的考生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三)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完成注冊環節后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
1.上傳照片。新注冊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時,必須按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時提示上傳)。請考生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考人員應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到報名系統后,選擇擬報考的考試項目和報考省份(遼寧省),認真閱讀《報考須知》等相關內容,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報名地市及核查點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填報,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地市應選擇“遼寧省省直”,核查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其他工作地為沈陽市的報考人員報考地市選擇“沈陽市”,核查點應選擇“沈陽市考試院”。
(四)選擇辦理方式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其他報考人員在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五)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上傳的證明材料等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的報考人員要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
(六)資格核查及監管
資格核查部門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核查與監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其他沈陽市報考人員資格核查及監管工作由沈陽市考試院負責。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通過在線方式完成核查,沈陽市考試院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四、“幫代辦”“指導辦”服務
為進一步優化考試報名服務,方便沈陽考區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沈陽市考試院推出資格考試“幫代辦”、“指導辦”服務,如您在報名中遇到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系,由工作人員為您提供解答、代辦、指導等服務。
1.幫代辦。可將您需要咨詢或服務的事項發送到指定郵箱:glb-sksy@shenyang.gov.cn,郵件標題以“姓名+考試名稱+辦理事項”命名;
2.指導辦。添加沈陽市考試院工作人員微信,提供報名指導服務;
3.在線答疑。登錄“沈陽市考試院”官網,在“在線答疑”欄目中提問咨詢;
4.查看附件。查看附件2《資格考試報名常見問題解答》,根據相關提示解決問題;
5.電話咨詢。報名期間咨詢電話:024-22866188(如遇人工坐席繁忙,請耐心等待)。
五、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請查看《關于做好202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遼人考函〔2023〕12號)(附件3)
附件1:獲批過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xlsx
附件2:資格考試報名常見問題解答.docx
附件3:關于做好202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docx
原文:
http://www.sysksy.cn/ksdt/ksdt/202306/t20230608_4477414.html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