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崇左2023年中級會計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0:00至7月10日12:00,逾期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繳費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18:00前;報名網站是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桂財會〔2023〕8號
各設區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直各單位,中央駐邕各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規定,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方式,于2023年9月舉行。現就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廣西考區的報名全部實行網上報名注冊、網上繳費確認、考試合格后再審核報名資格的方式。網上報名注冊時,請報考人員務必認真閱讀公告,了解報考有關注意事項,全面校驗個人報名資格,承諾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閱知報考須知后方可報名,并對輸入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請報考人員在繳費時間截止前自行完成網上繳費并確認報名已成功;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須持有關證明資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核確認手續,不符合中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而報名參考、報名注冊信息輸入有誤(包括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規定)或者考后不及時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的人員,其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負責,考試管理機構不承擔相關責任。
(一)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和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需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3.注意事項。
(1)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2)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3)本通知所述第二學士學位是指嚴格依據《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的通知》〔(87)教計字105號〕進行界定: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一般經過本科后單獨2年的時間,修完規定課程,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資格者,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二)報名時間。
2023年6月20日0:00至7月10日12:00,逾期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
(三)報名網站。
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
(四)報考程序。
1.自行確認報名資格。報考人員必須根據報名條件對自己進行全面的報名資格校驗,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能進行網上報名,否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2.考試報名地點。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所在地在南寧市的單位報考人員選擇南寧市考區報考,其中,中區直駐邕單位的人員可選擇自治區本級考區(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報考;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3.注冊報名信息。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當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如實填寫每項報名信息并仔細核對,按報名系統要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設置登錄密碼,并牢記注冊郵箱、“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注冊過程中無法完成實名認證的,按系統提示上傳身份證電子版等資料,由所報名考區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自治區本級考區為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其他考區為各設區市財政局)負責進行人工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后續報名操作。
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底標準證件電子照,必須清晰完整。照片需顯示雙肩、雙耳、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電子照片需經報名系統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審核通過,報名信息的準確性和上傳照片的質量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報考人員應仔細核對,如因報名信息填報錯誤和上傳照片的質量影響考試、成績及證書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不承擔相關責任。網上繳費前,報考人員可憑注冊郵箱、“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4.報名資格審核。
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實行考試合格后審核報名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2023年11月30日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三個科目(包括2022年考試成績合格的科目)考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須持有關證明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確認。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報名參考并合格的,其考試成績無效。根據財政部系統設置,未在規定時限參加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其成績僅在考試管理系統后臺保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不再顯示,直至完成補審且經財政部審定后重新生效。
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時應提交如下資料:
(1)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須工作單位蓋章);
(2)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及對應年限的繼續教育證明;
(4)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適用報名條件第2點(6)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核時須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上述第4點(2)、(3)項審核資料應根據實際情況提供。
委托代辦的,增加審核代理人身份證和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委托書需承諾信息準確、真實,委托人須手寫簽名確認。所有證件原件審核后現場返還;復印件、報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紙打印;復印件、表格、證明、委托函等資料留存審核點。
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點設在網上報名注冊時所選的報名點。
5.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于2023年7月10日18:00前完成繳費,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繳費前,要認真復核所填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考區、照片、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信息,確認無誤后方可繳費;繳費后,報名信息將無法更改,不能辦理退考和退費。
報名費標準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財會〔2017〕1號)文件核定的考試費收費標準繳納:中級56元/人·科。
6.確認報名成功。繳費完成后,報考人員應憑注冊郵箱、“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重新登錄報名網站檢查確認自己的報名狀態,得到“恭喜您,報名成功”類似提示信息后,方為報名成功,并打印出報名信息表和報名回執表,留存考試合格后審核報名資格時使用。
報名繳費系統由財政部統一運維管理,我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無權限修改報名或繳費截止時間,報名是否成功以財政部系統顯示狀態為準。為避免因考生網絡環境不佳等可能延時或掉線影響報名的意外情況,報考人員應提前完成網上繳費和確認報名已成功的檢查。網上報名、繳費時間截止后,未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已轉的報名費將自動原路退回。
7.開具非稅收入票據。報考人員如需開具考試費發票的,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并提供網上報名注冊號,于2023年8月30日前的工作日,到所報名考區財政部門(自治區本級考區為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其他考區為各設區市財政局)辦理開具非稅收入票據手續。
8.打印準考證。2023年8月15日前,將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http://czt.gxzf.gov.cn/)公布打印準考證的網絡鏈接、起始時間等有關事項。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人員,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責任自負,不予辦理退費。
所打印準考證上的照片、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須清晰無誤(準考證可以重復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考生應在截止時間前自行在網上打印準考證,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提前準備好有關證件,以免影響考試。
(五)訂購考試大綱及教材。
財政部編寫的考試大綱和教材統一由出版社直接銷售,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系統自行訂購教材,廣西各級考試管理機構不再代為征訂和發行。
二、考試科目
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
(一)考試時間。
會計中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舉行,共3個批次,每批次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9日至11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二)考務日程。
1.2023年7月10日前,各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考區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2.2023年8月15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http://czt.gxzf.gov.cn/)公布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打印準考證的網絡鏈接、起止時間等有關事項。
3.2023年9月9日至11日組織會計中級資格考試。
4.2023年9月20日前,全國評卷會議部署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5.2023年10月12日前,集中組織完成全區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報送全區評卷數據及相關情況。在評卷過程中,經系統篩查和專家組判定確屬雷同試卷的,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6.2023年10月31日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屆時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將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http://czt.gxzf.gov.cn/)公布成績查詢通知、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
7.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通過考試人員報名條件的審核工作,并向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報送審核相關信息。
8.考試成績與合格標準公布后1個月內,完成全區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五、其他要求
(一)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報名條件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加強考試安全保密工作,嚴防信息資料外泄。
(三)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的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四)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應于考試開始前著力完善考場視頻監控設備和防范高科技作弊設備的建設,切實做好電力和網絡中斷應急備用保障措施,精心組織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五)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考試管理要求和當地衛健部門指導意見,及時研判考試期間傳染性疾病發生、傳播的可能性,并及時針對性地制定本考區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考試期間傳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各考區出現突發傳染性疾病等緊急情況,如果確實不能正常組織考試的,根據考試屬地管理原則,各考區考試管理機構綜合當地衛健部門意見并報經當地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后,報自治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會計考辦)確認,由自治區會計考辦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告暫停有關考區、考點的考試,相關考試管理機構要向考生做好解釋工作。
(六)因突發事件出現的范圍性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由各考區考試管理機構將相關情況報經當地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后,連同審核通過的考生信息,報自治區會計考辦確認。經全國會計考辦同意后,已經取得的中級資格合格成績有效期可相應延長1年。如確有上述事件發生,具體適用范圍與辦理流程將于考試開始前公布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http://czt.gxzf.gov.cn/)。
廣西壯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
財政廳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4月17日
來源:
http://czt.gxzf.gov.cn/kjgl/kszj/t163498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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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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