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海南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公布,2023年海南社會工作師考試定于6月10、11日,報名時間為4月11日至4月19日,繳費時間為4月11日至4月19日,現(xiàn)場審核時間為4月11日至4月1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2日-11日,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報考。
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3〕3號)安排,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于6月10日、11日舉行,結合我省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考試的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由省委人才發(fā)展局、省民政廳共同負責,報名資格核查工作由省民政廳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負責。
二、考試科目
考試設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詳見附件1)。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三、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評價暫行規(guī)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71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f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8〕2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詳見附件2)
四、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或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自動審核或在線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人事考試機構及行業(yè)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現(xiàn)場人工核查(詳見附件3)。未按要求進行人工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
五、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2023年4月11日至4月19日。
(二)報名流程:網(wǎng)上報名、資格核查和網(wǎng)上繳費(詳見附件3)。
六、考試收費
按照《海南省物價局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5〕265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客觀題55元/人·科(初、中級),主觀題60元/人·科(初、中級);2.《海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高級社會工作師等三項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取消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發(fā)改費管〔2019〕1086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69元/人·科。開具電子發(fā)票的考生,應在報名時間截止后14天內申請(詳見附件4),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七、成績發(fā)布和考后復核
(一)成績查詢。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成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
(二)成績公示。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將按要求在行業(yè)主管部門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網(wǎng)”(http://zhaopin.hainan.gov.cn/)進行公示。
(三)考后復核。成績公示后,將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網(wǎng)發(fā)布資格復核人員名單等有關事宜。資格復核人員,須按人事考試機構及行業(yè)主管部門要求辦理資格復核,逾期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八、其他事項
(一)應試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考試開始5分鐘后禁止進入考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二)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三)考試結束后,對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嚴格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考務咨詢
(一)報名資格咨詢電話:
1.海口市報考人員:68651227;
2.三亞市報考人員:88255944;
3.儋州市報考人員:23332739;
4.省直單位和其他市縣(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以外)報考人員:65313006。
(二)考務咨詢電話: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咨詢時間:08:0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附件:1.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時間安排表
2.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條件
3.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流程
4.電子發(fā)票代開申請表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6月10、11日)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6月10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中級) |
6月11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14:00-17:00 |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
附件2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條件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包括已經(jīng)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熱愛社會工作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三、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解釋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和已經(jīng)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部中心。
附件3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流程
一、網(wǎng)上報名
(一)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wǎng)上注冊報名。
(二)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三)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四)報名期間,報考人員需更正報考信息或找回用戶名或密碼的,可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wǎng)(https://wssp.hainan.gov.cn/),搜索“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更正”服務事項,在線進行辦理。
二、資格核查
(一)在線核查。報名時選擇告知承諾制的考生,報名資格核查通過在線核查方式進行,不再到現(xiàn)場核查。
(二)現(xiàn)場人工核查(下列報考人員須到現(xiàn)場人工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2.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3.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5.撤回承諾申請的;
6.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需要到現(xiàn)場人工審核報名資格的考生須于4月11日至4月19日工作日期間將考試報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諾欄內簽名),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及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有關材料送至海南省民政廳進行資格審查(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號省政府海府辦公區(qū)綜合辦公樓一樓120辦公室,電話:65313006)。
三、網(wǎng)上繳費
考生報名確認后,應于4月11日至4月19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報名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四、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3年6月2日-6月11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大綱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wǎng)站(www.mca.gov.cn)。
六、證書查詢
(一)電子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證書查詢”進行電子證書下載和查詢。
(二)紙質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海南省公共招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查詢紙質證書發(fā)放相關信息或關注“海南就業(yè)”微信公眾號瀏覽相關文章。
原文:
https://zhaopin.hainan.gov.cn/#/ww/d/b/wwdb_cont.html/bb5411f686a131ad01876e72ba7e5427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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