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四川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公布,2023年四川社會工作師考試定于6月10、11日,報名時間為4月7日至4月19日,資格核查時間為4月7日至4月20日,繳費時間為4月7日至4月2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5日至6月9日,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考。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3〕22號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號)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省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0日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1日 上午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二)考試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報考條件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根據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文件精神,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文件精神,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 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4月7日至4月19日。
(二)資格核查時間
4月7日至4月20日。
(三)繳費時間
4月7日至4月21日。
(四)電子發票打印時間
5月8日至12月31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6月5日至6月9日。
四、告知承諾制
(一)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報名前須仔細了解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考試前,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且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考條件網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名程序
報名、資格核查、繳費、電子發票打印和準考證打印等各個環節均通過網絡辦理。
(一)網上報名
1.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報名。
2. 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生簽到冊》、證書制備及認證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新注冊考生個人照片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方可上傳。
3. 報名點選擇:報名按屬地劃分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選擇與現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報名點報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須選擇省直屬報名點。
4. 在填寫報名表之前須經報名系統進行學歷(學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驗證,報考人員應及早進行驗證操作,以免影響報名。無法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上傳身份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ww.chsi.com.cn查詢打印)(詳見附件1)。
5.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仔細核對,提交報名表后需進行信息確認,繳費完成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二)資格核查
1. 資格核查按屬地原則進行,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報考人員填報的有關信息及上傳的資料為依據進行報考資格核查,資格核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在核查過程中,資格核查部門可要求存疑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方式提交規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進行核查的,將被給予考試報名無效或成績無效的處理。該項考試資格核查由報名點所在地民政部門負責,資格核查部門及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見附件2、附件3。
2. 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自動核查。
3.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上傳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職稱評聘證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三)網上繳費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收費標準: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級社會工作師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9元。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四)電子發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打印電子發票(流程見附件4),不再提供紙質發票。
(五)準考證打印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若發現有誤,須在準考證打印期間(工作時間)到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登記修改,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六、成績查詢、復核、查分申請及證書查詢領取
(一)成績查詢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二)公示及復核
成績公布后,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對擬取得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受理舉報并復核。
(三)查分申請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提交成績復查申請。
(四)證書查詢及領取
電子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紙質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在報名點所在地證書發放機構領取。
七、考試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僅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試時,應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件(證件類型包括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含照片>、港澳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境外護照,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進入考室,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件放在考桌上。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證件、準考證與《考生簽到冊》信息不一致,以及報考科目、級別錯誤不得進入考室。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中應保護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襲,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參考意識。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定,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于4月26日前向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申請。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于4月28日前匯總上報省中心。
(六)“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請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八、考試大綱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九、工作要求
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等有關規定要求,及時開展考試風險梳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擬定考試實施方案和考務應急預案,做好考務工作人員選派、考點考場布置、考務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加強內部管理,做到考務任務明確、安全要求明確、崗位責任到人。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各地要加強公安、經信等部門密切配合,落實責任,認真按照考試的各項政策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
各地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發現重大的違紀違規事件應及時向當地市(州)人社部門和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告。
附件:
原文:
http://202.61.89.231/content-46-0AE90B5444D0A81A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3年4月4日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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