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駐馬店2023注冊咨詢工程師報考條件及專業要求是什么?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河南2023注冊咨詢工程師報考條件及專業要求公布: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試的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8年;
2.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6年;
3.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4年;
4.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3年;
5.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免2科)考試的條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
1.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或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工作滿8年。
(三)有關報名條件的補充說明:
1.報名條件中所稱“工程咨詢業務”,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第9號令)中規定的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包括:(1)規劃咨詢:含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行業規劃的編制;(2)項目咨詢:含項目投資機會研究、投融資策劃,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咨詢等;(3)評估咨詢: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的對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PPP 項目實施方案、初步設計的評估,規劃和項目中期評價、后評價,項目概預決算審查,及其他履行投資管理職能所需的專業技術服務;(4)全過程工程咨詢:采用多種服務方式組合,為項目決策、實施和運營持續提供局部或整體解決方案以及管理服務。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均屬于工程咨詢業務。
2.報名條件中所稱“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具體如下:“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是指“工學”學科門類下的所有專業;“經濟學類”專業是指“經濟學”學科門類下“經濟學類”中的經濟學專業和經濟統計學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是指“管理學”學科門類下“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的管理科學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工程管理專業、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以及工程造價專業。
所學專業不屬于上述學科門類專業范圍的考生,其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年限均相應增加2年。
3.報名條件中所稱“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本人應完成學業并獲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肄業證書、結業證書除外)。
4.報名條件中所稱“從業年限”,是指考生自參加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時間的總和,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5.報名條件中所稱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組織評選的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評選的全國優秀勘察設計金、銀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人員。
上述人員可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6. 報名條件中所稱“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是指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工程技術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具體包括:監理工程師、一級注冊建筑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注冊核安全工程師、注冊設備監理師、一級建造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一級造價工程師。
取得上述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工作滿8年的人員,可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7.港澳臺居民符合報名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報考者,其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河南2023咨詢工程師報名入口開通
河南2023年咨詢工程師報名入口2月28日開通,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河南2023年咨詢工程師報名時間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17﹕00,繳費時間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選擇“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報名平臺,按照提示認真填寫個人注冊信息,確保個人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并上傳已處理好的照片。考生應在報名期間完成所有報名程序并下載《2023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下稱《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以備核查。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快速入口: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17﹕00。考生應在報名期間完成所有報名程序并下載《2023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下稱《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以備核查。
(二)報名程序
1.報名照片預處理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報名平臺”)實行注冊和報名照片資源共享,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審核。考生注冊之前,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自行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平臺識別,照片上傳成功后系統會自動審核通過。
2.網上注冊
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選擇“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報名平臺,按照提示認真填寫個人注冊信息,確保個人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并上傳已處理好的照片。
若為已注冊老考生但還未完善學歷、學位信息,登錄時請按照系統提示完善學歷、學位信息。
考生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請考生牢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以備繳費環節和打印準考證環節使用,并且可在以后報考其他資格考試時使用。
3.網上報名
考生登錄報名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河南省”,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在報考信息填寫頁面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報名按照屬地原則: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主管單位報考代碼的,下稱“省直單位”)的考生在選擇“地市”和“審核點”時,應選擇“省直”(請勿錯選為鄭州市);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考生應選擇相應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考生選擇原省轄市;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考生應選擇檔案存放地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
報考信息確認無誤后,請點擊“報名確認”(在網上報名期間,考生若需修改報名信息,請點擊“修改報名信息”取消確認狀態,修改完畢后請再次進行確認;繳費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選擇并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考生須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
(三)資格核查
資格核查分網上在線核查、網上上傳證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種方式。資格核查由河南省工程咨詢協會負責。
1.網上在線核查
(1)考生提交注冊信息后,報名系統對考生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將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身份信息或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不影響報名。
(2)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2.網上上傳證明材料
需網上上傳證明材料的考生包括: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撤回承諾申請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試成績發布后,由省工程咨詢協會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報名資格核查。請考生按照報考條件提前準備證明材料,關注省人事考試中心和省工程咨詢協會網站發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參加考后資格核查。
(四)繳費時間及辦法
1.繳費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考生必須按時繳費,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繳費辦法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入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進入報名平臺,按照提示步驟進行網上繳費。按照《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說明》(中咨協資信〔2021〕7號)規定, 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網上繳費時需提交考生個人郵箱信息,繳費成功后電子票據發送至郵箱,考生收取票據如遇問題請撥打電話0371-61612532。
報名辦法
2023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行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
考生報名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考生作出承諾后,也可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申請,撤回承諾申請的考生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和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考生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適用并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生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資格核查部門的核查權力和考生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二)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申請、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
考生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資格核查部門的核查權力和考生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以備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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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