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4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資格名稱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房地產 估價師 |
2011年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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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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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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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 經紀人 |
2011年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概論 (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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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經紀實務 (自備計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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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成績均采取滾動管理辦法。報考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對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并需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或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及流程
考試按照《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規定的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2)進行報名,凡符合條件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參加本次考試,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按照條件嚴格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011年度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本次考試報名流程為:考生首先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然后到網上報名所登錄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完成后考生完成報名流程。考生未在
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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