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東人事考試網發布2022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考須知,2022年廣東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時間為8月26日-9月5日,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26日-9月6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24日-10月28日,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核。
2022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0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22〕21號)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0月29日 | 0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
14∶00~16∶30 | 安全生產管理 | |
10月30日 | 0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
14∶00~16∶30 |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 |
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其中,專業科目分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類別。
(二)考試地點
此次考試在21個地級以上市均設置考區。報考人員須選擇考試時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并在報名選擇的地市參加考試。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有關規定執行。
(一)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5.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6.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報名條件中“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按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410號)執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1.符合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并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
2.符合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
3.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
(三)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
(四)新舊報考條件的過渡
為保證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平穩過渡,新舊制度銜接按以下要求進行:按原制度文件報考條件報考201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四個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繼續報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部四個科目(考全科)時,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規定的4年為一個周期進行管理;未選擇過報考專業類別的人員,2022年度再次報考時可根據所在單位行業類別,參考《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各專業類別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行業界定表”(詳見附件3),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已經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增報專業)。
為做好考試報名相關工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了《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附件4)。
(五)港澳臺居民報考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臺發〔2018〕1號),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22年8月26日9:00-9月5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22年8月26日9:00-9月6日17:00。
(一)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后,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驗證系統,請考生慎重選用。
2.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3.“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后,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圖片。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為防范人員跨地市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風險,報考人員須選擇考試時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進行報名,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
(三)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在線核查后進行繳費。
考試成績發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對上述3類人員中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的報考條件開展在線人工核查。
3.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繳費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粵發改規〔2019〕3號規定,客觀題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客觀題科目按每人64元收取。
如需開具電子票據的考生,可在完成繳費后直接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查詢打印電子票據,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文件-辦事指南欄目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及開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9:00-10月28日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后,須認真核對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信息,如發現有誤,要在準考證打印截止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在線申辦更正。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2022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版)》為準。具體內容已在應急管理部網站(網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公布。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主客觀題科目,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題本、題卡,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
(一)考試成績查詢及管理
1.考試成績計劃在2023年1月上旬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
2.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3.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
(二)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
七、監督監管
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證書發放和查詢
(一)紙質證書
合格人員紙質證書由考生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將由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二)電子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項
(一)考前請按照考試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參考準備。
1.各地具體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便民服務“各地防控政策”欄目查詢。
2.全國高、中、低風險區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便民服務“疫情風險查詢”欄目查詢。
(二)報考期間,全省各地級以上市人事考試機構開通咨詢服務電話(詳見附件5)。用戶名密碼查詢等業務事項可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http://123.56.228.71:82/)在線申辦。
附件:
1.關于2022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排的說明
2.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3.各專業類別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行業界定表
4.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
5.全省人事考試機構咨詢服務電話
附件1
關于2022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排的說明
一、報考條件
(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自2022年起,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原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原5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規定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其中,可按照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附件4)進行相關專業查驗。
二、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三、電子證書查詢下載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
附件2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序號 | 學歷(學位) | 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 |
1 | 中專學歷 | 農林牧漁類、資源環境類、能源與新能源類、土木水利類、加工制造類、石油化工類、輕紡食品類、交通運輸類、信息技術類。 |
2 | 大學專科學歷 | 農業類、林業類、資源勘查類、地質類、測繪地理信息類、石油與天然氣類、煤炭類、金屬與非金屬礦類、環境保護類、安全類、電力技術類、熱能與發電工程類、新能源發電工程類、黑色金屬材料類、有色金屬材料類、非金屬材料類、建筑材料類、建筑設計類、城鄉規劃與管理類、土建施工類、建筑設備類、建設工程管理類、市政工程類、房地產類、水利工程與管理類、水利水電設備類、水土保持與水環境類、機械設計制造類、機電設備類、自動化類、鐵道裝備類、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類、航空裝備類、汽車制造類、生物技術類、化工技術類、輕化工類、包裝類、印刷類、紡織服裝類、食品工業類、藥品制造類、糧食工業類、糧食儲檢類、鐵道運輸類、道路運輸類、水上運輸類、航空運輸類、管道運輸類、城市軌道交通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通信類、物流類、公安管理類、公安指揮類、司法技術類。 |
3 | 大學本科學歷 | 工學門類的所有專業類;公安學類、化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工業工程類。 |
4 | 第二學士學位 | |
5 | 碩士學位 | 工學門類的所有學科;工程碩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對應調整后的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等8種專業學位類別;管理學門類中的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 |
6 | 博士學位 |
注:中專泛指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附件3
各專業類別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行業界定表
序號 | 專業類別 | 執業行業 |
1 | 煤礦安全 | 煤炭行業 |
2 |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 | 金屬非金屬礦山行業 |
3 | 化工安全 | 化工、醫藥等行業(包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石油天然氣儲存) |
4 | 金屬冶煉安全 | 冶金、有色冶煉行業 |
5 | 建筑施工安全 | 建設工程各行業 |
6 | 道路運輸安全 | 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 |
7 |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 除上述行業以外的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氣開采、燃氣、電力等其他行業 |
附件4
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根據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協會發布的《工程教育認證標準》(T/CEEAA 001)適用范圍,報名免一科的人員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安全工程專業畢業。
安全工程專業的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查驗方法如下:
(一)查驗時,以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協會認證查詢結果為準,網址:http://www.ceeaa.org.cn/gcjyzyrzxh/gcjyzyrzjlcx/index.html。
(二)報名人員本科畢業時的學校名稱和專業名稱須與認證查詢結果保持完全一致,且畢業時間須在相應的認證有效期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內。
(三)認證查詢結果中,有效期截止時間標注“有條件”的,其有效期截止時間可按當前年度有效進行界定。
附件5
全省人事考試機構咨詢服務電話
報名點 | 考試機構 | 聯系地址 | 聯系電話 |
廣州 | 廣州市人事服務中心 |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 | 020-12345 |
深圳 | 深圳市考試院 |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裙樓1樓(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 0755-88100099 |
珠海 |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 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158號一樓 | 0756-2288109 |
汕頭 | 汕頭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汕頭市東廈路60號二樓208 | 0754-88329783 |
韶關 | 韶關市人事考試中心 | 韶關市湞江區湞江大道北22號4號樓五樓503考試服務部 | 0751-8602028 |
河源 |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河源大道北177號 | 0762-3687298 |
梅州 | 梅州市技師學院職業技能部 | 梅州市梅塘東路85號梅州市技師學院辦公樓三樓 | 0753-2308330 |
惠州 | 惠州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 0752-2872708 |
汕尾 | 汕尾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汕尾市技工學校高技能樓3樓 | 0660-3393252 |
東莞 |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東莞市南城區西湖路99號廣東科技學院北門內22號樓六樓 | 0769-22203889 |
中山 |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公室 | 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人社局窗口 | 0760-89817185 |
江門 |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 江門市蓬江區幸福路20-22號二樓B206室 | 0750-3873700 |
佛山 |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佛山市禪城區惠景城綠景一路26號二、三樓 |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
陽江 | 陽江市人事考試中心 | 陽江市二環路208號6樓 | 0662-2235616 0662-3165253 |
湛江 | 湛江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 湛江市赤坎區南橋南路46號辦公樓三樓 | 0759-3119313 |
茂名 | 茂名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號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 0668-3916623 |
肇慶 |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 肇慶市端州區信安大道92區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 0758-2271231 |
清遠 | 清遠市人事考試院 | 清遠市清城區銀泉北路社科大院9層 | 0763-3386285 |
潮州 | 潮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 0768-2130159 |
揭陽 | 揭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揭陽市榕城區建陽路中段揭陽移動斜對面(原勞動保障大樓三樓) | 0663-8233640 |
云浮 |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 云浮市云城區高峰街道大降坪100號 | 0766-8818280 |
本文來源于廣東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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