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2022年出版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具體詳情如下: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
一、在經國家出版主管部門依法批準設立的報紙、期刊、圖書、音像、電子、網絡等出版單位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從事與出版物策劃、數字出版相關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忠于黨的出版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出版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認真履行出版工作職責使命;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出版工作,具備相應的出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三、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二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二)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四、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二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六)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七)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申請出版專業資格考試: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違犯出版法規受到嚴厲懲處。
(三)有刑事犯罪記錄。
七、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指導意見》、《暫行規定》和《實施辦法》中與報名有關的各項條件。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
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可持能夠證明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