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沈陽考區報名工作的通知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2〕1號)精神,為做好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沈陽考區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安排及有關要求
1.時間安排及要求
2.報名流程
報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冊、填報信息、報名確認、簽署電子承諾書、資格核查(在線核查、現場核查或協助核查)、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
3.報名地市及和核查點選擇
報名地市及核查點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填報。工作所在地為“沈陽市”的,報名地市及核查點應選擇“沈陽市”;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地市應選擇“遼寧省省直”,核查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承諾制報名方式
1.告知承諾制內容
本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除外)。
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時,考試組織機構將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有關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和報名系統相關說明查詢了解)
2.現場核查網上預約
本次考試不設現場報名,全部實行網上報名。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相關材料到沈陽市考試院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現場核查的考生請至少提前一日登陸“沈陽市考試院”微信公眾號,點擊“資格考試”欄目中“網上預約”,進入“預約取號”模塊,進行網上預約,并按照預約時間到現場辦理。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5.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的(僅提供免試相關證明材料);
6.被社會監督舉報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現場核查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4.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加蓋單位公章);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按本文報考條件中“免一科”級別提供相應材料,其中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人員可不到現場核查。
三、報考條件及要求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關于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84號)、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審人發〔2022〕18號)規定: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初級、中級、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高中畢業,取得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雙學士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6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四)免考條件和程序
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人員按照規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或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僅參加《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
(五)應屆畢業生報名考試
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作為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參加當年度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應補充提交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六)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報名考試
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
(七)其他職稱、職業資格人員報名考試
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直接對應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在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時滿足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的學歷和年限條件,可以直接對應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可以視同具備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根據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資格規定,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的會計、經濟、統計、工程中級職稱如下:
序號 | 職業資格名稱 | 資格類別 | 對應職稱 |
1 |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會計師(中級) |
2 | 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3 | 房地產估價師 | 準入類 | 經濟師(中級) |
4 | 咨詢工程師(投資)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5 | 不動產登記代理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6 | 房地產經紀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7 | 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8 | 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統計師(中級) |
9 | 注冊城鄉規劃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0 | 注冊測繪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1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2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3 | 監理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4 | 一級建造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5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分級注冊的應為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6 | 注冊驗船師(A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7 |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8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9 | 一級注冊計量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20 | 中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1 | 中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2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3 |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4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5 | 設備監理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具備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以上資格,在審計相關工作崗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可以視作符合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八)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界定
在審計及相關合規、稽核、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崗位工作;或者在會計、經濟、統計、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崗位工作,且有相關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視同從事審計相關工作。
(九)工作年限計算
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審計相關工作年限合并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為2022年12月31日。
(十)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工作年限。
(十一)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的公務員,符合報名條件的,可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資格核查與監管
沈陽市考試院依法依規對沈陽考區報考人員進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對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根據本地實際對相關人員承諾情況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于自動通過資格核查的人員,沈陽市考試院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例如:通過社保信息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的工作單位、專業年限是否屬實)。
五、嚴肅考試紀律
沈陽市考試院是規范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主體責任單位,嚴格履行核查和監管職責。對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及時上報,由部中心或省級考試組織機構在網報系統上對此類人員做標識,同步信息至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1.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2.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六、成績查詢
考試結束2個月后,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七、“不跑快辦”服務及咨詢電話
為進一步優化考試報名服務,沈陽市考試院推出資格考試“不跑快辦”服務,如您在報名中遇到問題,可以通過我們的語音視頻和電子郵箱提供材料,由工作人員為您提供代辦服務(不含必須現場人工核查情況)。需要發票報銷的考生可于準考證打印后登陸沈陽市考試院網站,在“發票申領”欄目中提交信息(僅限考試當年度),并于24小時后在手機端查看電子發票。
咨詢電話:024-22866188(如遇人工坐席繁忙,請耐心等待)
電子郵箱:ksy_zhksb@163.com(郵件標題以辦理事項命名)
八、其他事項
為方便考生報考,沈陽市考試院對資格考試報名常見問題進行了梳理解答,詳見《資格考試報名常見問題解答》(附件1)。
其他未盡事宜請查閱《關于做好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遼人考函〔2022〕16號)(附件2)。
附錄1:資格考試報名常見問題解答
附錄2:關于做好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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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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