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省2022年審計師報名時間7月13日至7月25日,資格核查時間7月13日至7月26日,繳費時間7月13日至7月27日,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19日至9月23日,考試時間9月25日。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做好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2〕18號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2〕1號)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0〕14號)等文件規定,為切實做好我省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
9月25日
09:00-11:30審計相關基礎知識
14:00-16:30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
9月25日 09:00-12:00 高級審計實務
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均為2科:《審計相關基礎知識》《審計理論與實務》,題型為客觀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1科:《高級審計實務》,題型為主觀題。
2022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方式均為閉卷筆答。初、中級資格考試自2022年起實行成績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須通過高級資格考試,方可取得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二、報考條件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2〕1號)等文件規定,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初級、中級、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初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中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高中畢業,取得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雙學士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高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6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人員按照規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或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僅參加《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報名事項的說明詳見附件1。
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的12月31日。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7月13日至7月25日。
(二)資格核查時間
7月13日至7月26日。
(三)繳費時間
7月13日至7月27日。
(四)電子發票打印時間
8月22日至12月31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9月19日至9月23日。
四、告知承諾制
(一)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報名前須仔細了解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考試前,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且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如未繳費可在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考條件網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名程序
報名、資格核查、繳費、電子發票打印和準考證打印等各個環節均通過網絡辦理。
(一)網上報名
1.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報名。
2.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生簽到冊》、證書制備及認證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新注冊考生個人照片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方可上傳。
3.報名點選擇:報名按屬地劃分管理,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選擇與現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報名點報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須選擇省直屬報名點。
4.在填寫報名表之前須經報名系統進行學歷(學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驗證,報考人員應及早進行驗證操作,以免影響報名。無法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上傳身份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ww.chsi.com.cn查詢打印)(詳見附件2)。
5.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仔細核對,提交報名表后需進行信息確認,繳費完成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二)資格核查
1.資格核查按屬地原則進行,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報考人員填報的有關信息及上傳的資料為依據進行報考資格核查,資格核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在核查過程中,資格核查部門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方式提交規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進行人工核查的,將被取消報考資格或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該項考試資格核查由報名點所在地審計部門負責,資格核查部門及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見附件3、附件4。
2.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自動核查。
3.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上傳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三)網上繳費
高級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70元,初、中級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2元。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四)電子發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打印電子發票(流程見附件5),不再提供紙質發票。
(五)準考證打印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若發現有誤,須在準考證打印期間(工作時間)到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登記修改,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六、考試大綱及教材
使用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確定的2022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統一公布在審計署官方網站(www.audit.gov.cn)“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七、成績查詢、復核、查分申請及證書查詢領取
(一)成績查詢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二)公示及復核
成績公布后,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對擬取得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受理舉報并復核。
(三)查分申請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提交成績復查申請。
(四)證書查詢及領取
紙質證書(證明)在報名點所在地證書發放機構領取,初、中級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申請下載。
八、考試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僅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試時,應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件(證件類型包括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含照片>、軍官證、港澳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境外護照,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進入考室,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件放在考桌上。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證件、準考證與《考生簽到冊》信息不一致,以及報考科目、級別錯誤不得進入考室。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中應保護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襲,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參考意識。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定,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切實做好考試組織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認真遵守各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與當地教育、公安、衛健、經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有關要求請及時關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
附件2:關于告知承諾制四川省有關學歷(學位)及身份信息認證事項的說明.docx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2年7月12日
注:本文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202.61.89.231/content-46-F7E8851F1723FA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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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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