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大連考點)考前溫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2年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大連考點)將于7月23日進行,本次考試采用人機對話方式,半天為一個輪次,考生將隨機分配至一個輪次完成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的考試,具體時間以準考證通知為準。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順利實施,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結合考試工作實際,特作如下溫馨提示,請考生務必知曉并執行。
一、做好考前各項準備
考生可于7月23日前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入“202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考試的重要身份證明,請考生妥善保管,并注意核對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考場地址,仔細閱讀考生須知等重要信息。考生可下載《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人機對話考試考生練習版》提前練習,熟悉操作。
為更直觀的考查考生臨床實踐能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將出現含有視頻的選擇題,不包含聲音元素,考生需要根據視頻信息和試題給出的文本信息,選擇正確的答案。樣題可參考機考考生練習版軟件模擬練習。如考生在答題時遇到考試機故障、視頻無法正常顯示等問題,請不要慌張,也不要頻繁點擊視頻;須立即向監考人員進行報告,冷靜等待處理。
參加考試的考生只需攜帶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試室,禁止佩戴手表和攜帶紙、筆、橡皮等任何文具進入座位。
二、及時了解屬地疫情防控政策
考生應及時了解并遵守大連市疫情防控要求,隨時關注國內疫情防控權威信息發布,充分了解大連市對往返國內高、中、低風險地區人員防控的具體要求,積極配合考點和考場的防疫工作。建議域外來連參加考試的考生預留充分的時間,避免因旅居史、接觸史等原因被管控而無法參加考試。
所有考生不得以參加考試為由拒絕執行屬地疫情管控措施。
三、考試當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一)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以及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監測的考生;
(三)因屬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五)“遼事通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非綠碼,經防疫副主考綜合研判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考生;
(六)進入考場前,因體溫異常、干咳、乏力等癥狀,經防疫副主考綜合研判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考生。
四、請遵守疫情防控規定
建議所有考生在考前7天返回省內。同時,減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區域流動、不到人群流動性較大場所、不前往高、中、低風險等級地區等。考生須依據考試時間至少提前90分鐘到達考試地點進行入場驗證。考試當天須持有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必須是有資質的核酸檢測機構出具,紙質或電子均可,要求能明確顯示核酸檢測報告時間和核酸檢測的地點。
(一)大連市范圍內考生(考前7天內,僅有大連市旅居史或行程,且不屬于“考試當天不得參加考試的情形”)。
應提供本人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大連市核酸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域外來(返)連人員。
域外來(返)連參加考試的考生(考前7天內,有大連市以外城市旅居史或行程,且不屬于“考試當天不得參加考試的情形”),需提供首場考試前48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發地或大連市均可,無法查驗電子版的則必須提供紙質證明);考前7天內有低風險區(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為低風險區)旅居史的考生,還需提供大連市3天內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間隔時間需超過24小時)。
填寫完整的《個人健康情況排查表》、“遼事通健康碼”和“國務院行程卡”綠碼,進入考場進行考試。
考生疫情防控其他事宜按照《2022年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大連考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http://hcod.dl.gov.cn/art/2022/6/24/art_1853_2030068.html)要求執行。
五、請服從考試工作安排
機考時,請考生在考試前后進行手消毒。除因考試需要,考生在考試期間請佩戴口罩,候考時保證安全距離。考試結束后,考生請聽從考務人員指令,按照指示路徑取包、安靜有序離開考場,不擁擠、不聚集,不在考場附近逗留。所有考生請從專用考試通道進出考場,避免和無關人員接觸。
六、請堅持誠信考試
考試將近,很多不法培訓機構、助考機構會以“包過”、“提供答案”和售賣“絕密真題”等名義進行各種違法詐騙活動,在此鄭重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天下沒有掉下來的餡餅!
考生必須了解并嚴格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1號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相關規定。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身體健康,考試順利!
附件:附件1:考生個人健康情況排查表.docx
附件2:《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1號令).pdf
附件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違法行為處理的規定.pdf
大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7月8日
原文鏈接:https://hcod.dl.gov.cn/art/2022/7/8/art_1853_2032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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