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南京考點公告
2022年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7月份進行,為做好考務組織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考生的身體健康和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請全體考生遵守執行。
?一、考試安排
?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實踐能力考核時間為2022年7月2-3日,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2022年7月23-24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時間為2022年7月23、24、26、27、29、30日。具體考試地點、考試時間以考生本人準考證為準。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在考前14天申領“蘇康碼”,并每日進行健康申報。考生考試前下載打印并簽署《江蘇省衛生高級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生健康申報承諾書》(附件,以下簡稱《承諾書》),并于考試當天交給考務人員。
?考生應持有準考證上考試時間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或電子報告均可)方可參加考試(行程碼綠碼帶“*”考生須出示考試開考前南京市采樣檢測的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疫情防控要求有變化或者考試學校疫情防控有特別要求的,考點將及時發布通知,考生必須了解并遵照執行。
?(二)考試當天,考生應按準考證上考試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入口處,入場時須核驗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出示“蘇康碼”“行程碼”、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報告及《承諾書》,接受體溫檢測。“蘇康碼”“行程碼”為綠碼,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報告為陰性(行程碼綠碼帶“*”考生須出示考試開考前南京市采樣檢測的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承諾書》填寫完整,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的考生,方可入場參加考試。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應遵守考試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生應自備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乳膠手套等,除身份確認外,應全程佩戴;考前考后進行手部消毒。
?(四)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備考期間不得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如出現發熱、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應及時就醫,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須主動向考點報告相關情況,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服從相關安排,否則不能入場參加考試:
?1.近期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滿7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的,考試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行程碼”為綠碼、48小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健康監測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近期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自離開中高風險地區之日起算已滿7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的,考試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行程碼”為綠碼、48小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外,還須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健康監測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主動向考點報告并配合相應疫情防控安排,并不得參加考試:
?1.不能現場出示本人當日“蘇康碼”“行程碼”綠碼、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行程卡帶“*”考生須不能出示考試開考前南京市采樣檢測的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或密接的密接。
?3.近期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未滿7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的;或雖已滿集中隔離期及居家健康監測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健康監測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4.近期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自離開中高風險地區之日起算未滿7天集中隔離期及后續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的;或雖已滿集中隔離期及居家健康監測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健康監測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七)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發熱或干咳等可疑癥狀,應主動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配合醫務人員進行體溫復測和排查流行病學史,并配合轉移到隔離考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應服從安排至發熱門診就醫檢測。
考生因發熱等異常情況需要接受體溫復測、排查流行病學史或需要轉移到隔離考場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彌補。
?(八)考生在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前,應仔細閱讀考試相關規定、防疫要求,打印準考證即視為認同本告知書。考生應誠信申報相關信息,如有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情形的,將被取消考試資格;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同時記入誠信檔案;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考風考紀
考生應認真閱讀《考生須知》,加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涉考相關法律法規學習,自覺抵制考試相關違紀違規違法行為,自覺遵守考試相關紀律,維護考試良好秩序。
請考生持續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附件:江蘇省衛生高級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生健康申報承諾書.docx
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6月17日
原文鏈接:http://wjw.nanjing.gov.cn/njswshjhsywyh/202206/t20220617_3457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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