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計算機化考試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一、請廣大應試人員應當于考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建議考生按照“應接盡接”原則完成疫苗接種。
二、應試人員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三、考試當天,應試人員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應試人員進入考點時,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和考前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宜用速干手消毒劑進行手部消毒。
(一)“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的,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體溫異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應試人員,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考場進行考試。
(二)“云南健康碼”為黃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到過國內中風險地區城市的應試人員,需提供考前3天內2次(每次間隔不低于24小時)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未提供證明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點。體溫異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應試人員,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考場進行考試。
(三)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應試人員,須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3天內2次(每次間隔不低于24小時)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未提供證明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點。體溫異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應試人員,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考場進行考試。
(四)“云南健康碼”為紅碼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點。
(五)身體有其他異常情況的應試人員,需配合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做好健康風險研判,經駐點醫療防疫人員現場排查,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排查。
四、考試期間,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應試人員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五、對考試中出現身體健康狀況異常的應試人員,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的應試人員,由考點防疫醫療工作組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考試條件的應試人員轉移至備用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不得繼續考試,一律由120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排查。
六、應試人員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在出院觀察期,考試當天無法按時到達考點參考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七、請應試人員注意個人防護,應試人員進入考點內,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試全程均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要求,對于涉嫌構成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請廣大應試人員在參考期間要做到遵紀守法,依法支持和配合考試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營造良好考試秩序和考試氛圍。
九、有關考試期間的防疫要求將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動態調整。如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或本地疫情防控有特殊規定的,按照考區所在地的州(市)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防疫公告執行,請應試人員密切關注本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時保持手機電話和短信接收等通訊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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