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翻譯專業資格考試考務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7號)精神,2021年度上、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翻譯考試”)分別于6月19日、20日和11月13日、14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21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翻譯考試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朝鮮語/韓國語、葡萄牙語等9個語種,每個語種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應試人員須在當次考試中通過所報考語種、級別的口譯或筆譯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一)口譯考試
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傳譯”。
一級、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和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均為1小時,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0分鐘。
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組織,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場錄音的作答方式。
英語一級口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只在下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英語三級口譯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法語、日語、阿語、葡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朝/韓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
(二)筆譯考試
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筆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筆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應試人員使用鼠標、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英語一級筆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三級筆譯考試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法語、日語、阿語、葡語的一、二、三級筆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朝/韓語的一、二、三級筆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
口、筆譯各級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三級翻譯考試。
(三)免試一科條件
已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在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2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截止2020年底)見附件1。
三、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
報考人員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并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一)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注冊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慎重選用。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已注冊報考人員須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注冊用戶功能全年開放,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結果最遲將于信息提交后24小時內返回,請報考人員及時完成注冊,以免影響報名。
(二)填寫報考信息并承諾
完成注冊后報考上半年和下半年翻譯考試的人員分別于2021年4月9日9:00至4月16日16:00和9月3日9:00至9月10日16:00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填寫報考信息。
溫馨提示:2021年度安徽上半年翻譯資格考試報名即將啟動,安徽考生可以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屆時我們會短信通知2021年安徽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提醒廣大考生及時報名。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要求提供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口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筆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
(三)核查
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學歷、學位不能自動核驗或核驗未通過的考生,考生可按系統提示,繼續完成報名。
現場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報考人員,應接受現場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
查未通過的;
5.報考級別為“一級”的和口譯同聲傳譯免一科的。
請相關人員分別于2021年4月16日16:00和9月10日16: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件上傳到報名服務平臺作為輔助,并分別于4月18日前和9月12日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看各市現場核查具體安排,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從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報考一級翻譯考試的考生,需提供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本人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證書;
4.在讀證明(免試一科的在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上述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現場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各市人社部門分別于2021年4月16日和9月10日前將本地區翻譯考試現場人工核查時間和地點安排情況報省人事考試院,并分別于2021年4月22日和9月16日前完成翻譯考試現場人工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門要采取措施,認真進行核查。凡在核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應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在核查前,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報考信息;核查后,報考人員不能進行修改。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流程和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
對免試一科的在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將采取接口核查和考后抽查的方式進行比對,若條件不符,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有關規定處理。
(四)網上繳費
根據《關于調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號)和皖發改收費函〔2019〕40號規定,2021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三級口譯每人每科18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每人每科190元,一級口譯每人每科390元,同聲傳譯每人每科490元;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每人65元。
通過核查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繳費。繳費時間為:
上半年考試:4月9日9:00-4月23日16:00。
下半年考試:9月3日9:00-9月17日16:00。
請報考人員于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通過易寶支付平臺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95070。報考人員繳費是否成功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顯示結果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四、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口譯考點設在合肥市;筆譯考點設在設區的市政府所在地(廣德市、宿松縣的筆譯考生分別在宣城市、安慶市考點參加考試)。各考區要將考試監控視頻資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
報考人員分別于2021年6月15日16:00后(上半年考試)和11月9日16:00后(下半年考試)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五、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可以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也可以在電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寶、微信、云閃付、各社保卡合作銀行APP等均可申領)的“全國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考試成績查詢”模塊中查詢成績。
六、監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原則上可免予現場核查:
(1)已經作出承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
(3)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
2.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考試組織機構將采用隨機抽查、重大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監管的具體方式與相關要求由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確定。
(1)隨機抽查。考試組織機構將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社會監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七、注意事項
(一)機考注意事項
1.考生應考時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使用的證件一致)、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座位。
2.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朝鮮語/韓國語(朝鮮語)-MicrosoftIME&朝鮮語、葡萄牙語(葡萄牙)-葡萄牙語、葡萄牙語(巴西)-美國英語-國際。
3.應試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等。
4.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用具及規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
5.口譯、筆譯考場均配備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6.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口譯考試開始后,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筆譯考試開始后,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7.參加口譯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開始作答前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8.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考試期間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
(二)考試大綱
2021年度翻譯考試各語種、級別、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三)廣德市和宿松縣考務安排
廣德市和宿松縣的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宣城市和安慶市統一安排,請有關單位做好工作銜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附件2),按照防控要求參加考試。
請各市、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按照《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規定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翻譯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五)其他事項
2021年度翻譯考試考務組織工作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有關規定實施;對違紀違規行為考生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執行。考試結束后,凡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附件:
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259所).doc
2021年4月7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