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1〕46號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號)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省202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考試設置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于10月23日、24日舉行,其中基礎考試為23日,專業考試為23日、24日。有關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考生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
具體安排如下:
10月23日
| 0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
0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 |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 |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 |
10月24日 |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1:00 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
8:00—12:00 一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 |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7:00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 |
14:00—18:00 一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
二、報考條件
202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欄目中的“專業評估”板塊進行查詢。
對于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照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相關專業新舊名稱對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號)和《關于印發〈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新舊專業參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核。上述兩文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8月10日至8月22日。
(二)資格核驗時間
8月10日至8月23日。
(三)繳費時間
8月10日至8月24日。
(四)電子發票打印時間
9月6日至12月31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10月18日至10月22日。
四、告知承諾制
(一)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報名前須仔細了解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考試前,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且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在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考條件網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名程序
報名、資格核查、繳費、電子發票打印和準考證打印等各個環節均通過網絡辦理。
(一)網上報名
1.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報名。
2.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生簽到冊》、證書制備及認證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新注冊考生個人照片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方可上傳。
3.報名點選擇:報名按屬地劃分管理,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選擇與現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報名點報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須選擇省直屬報名點。
4.在填寫報名表之前須經過報名系統進行學歷(學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驗證,報考人員應及早進行驗證操作,以免影響報名。無法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上傳身份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詳見附件1)。
5.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仔細核對,提交報名表后需進行信息確認,繳費完成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二)資格核查
1.資格核查按屬地原則進行,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審核,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報考人員填報的有關信息及上傳的資料為依據進行報考資格核查,資格核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在核查過程中,資格核查部門可要求存疑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規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進行人工核查的,將被取消報考資格或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資格核查部門及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見附件2、附件3。
2.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自動核查。
3.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上傳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三)網上繳費
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四)電子發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打印電子發票(流程見附件4),不再提供紙質發票。
(五)準考證打印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個人身份信息,若發現有誤,須在準考證打印期間(工作時間)到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登記修改,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六、成績查詢、復核、查分申請及證書查詢領取
(一)成績查詢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二)公示及復核
成績公布后,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受理舉報并復核。
(三)查分申請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提交成績復查申請。
(四)證書查詢及領取
證書信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證書在報名點所在地證書發放機構領取。
七、考試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紙由各地考場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二)考試時,應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件(證件類型包括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含照片>、軍官證、港澳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境外護照,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進入考室,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件放在考桌上。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證件、準考證與《考生簽到冊》信息不一致,以及報考科目、級別錯誤不得進入考室。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中應保護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襲,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參考意識。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定,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切實做好考試組織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認真遵守各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與當地衛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有關要求請及時關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
附件:1.關于告知承諾制四川省有關學歷(學位)及身份信息認證事項的說明
3.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
4.電子發票打印流程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8月9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