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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2021年執業藥師報名時間8月11-18日

發表時間:2021/8/7 9:24:17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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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2021年8月11日10:00-8月18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現場核查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9日16: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1年10月19日10:00-10月22日16:00。


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滬人考〔2021〕50號

關于印發《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職業

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4號),現將《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通過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2021年8月6日

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執業藥師

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等規定,對照學科目錄來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藥學類專業”,包括藥學、藥物制劑、臨床藥學、藥事管理、藥物分析、藥物化學、海洋藥學;中藥學類專業包括中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藏藥學、蒙藥學、中藥制藥、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在大專層次,“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包括藥學、現代中藥技術、中藥(或中藥學)、蒙藥學、維藥學、藏藥學。

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即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藥學服務工作。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藥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

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及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后全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工作時間的總和。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可累計。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二、報名范圍

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結束前一個月),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四、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此類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五、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六、考試報名相關事宜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資格核查(全部在線進行)、網上繳費的方式,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

考試報名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詳情和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和報名系統相關說明查詢了解。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注冊登錄

考試報名前,考生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注冊和個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和填報。

以往己在該報名系統注冊的考生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核查結果是否通過不影響考試報名)。建議考生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信息提交,未注冊或未完成核查的,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首次注冊的考生應按要求上傳報名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否則無法進行報名。已在報名系統注冊過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以下幾類情形無法通過注冊核查:①中專以下學歷、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學位;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注冊核查結果反饋后,考生可在規定時限繼續完成考試報名信息填報,但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

(二)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11日10:00-8月18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

注冊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信息填報,完成報名信息填報的考生須及時點擊“保存”,并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

選擇辦理方式后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資料并點擊“報名確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海外學歷學位者須上傳認證報告)的照片,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還須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相應證書和資料。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除以上資料外還需上傳工作經歷證明。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專業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三)告知承諾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報考人員應承諾本人已知曉證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和材料、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利與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承諾方式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收處理。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無需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核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

(四)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

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和在線核查,并根據不同的情況提示考生進行相應的操作。核查通過的可直接進行繳費,無需現場核查。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撤回承諾申請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在線上傳資料,無需前往現場)。核查通過的,可進行繳費,現場核查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9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報名確認”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當前報考狀態”中查詢核查結果。如超過48小時未完成或未通過核查,請考生及時聯系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咨詢核查點(以下簡稱報名點):

1、藥學類:

(1)上海醫藥職工大學

報名點代碼:4646

聯系電話:62524558

(2)復旦大學藥學院

報名點代碼:4747

聯系電話:51980019

2、中藥學類:

上海中醫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報名點代碼:4848

聯系電話:54231340

報名點提供考試資格核查和報名咨詢服務(報名期間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試地點。

(五)繳費確認

通過核查的考生,可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1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繳費平臺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070。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本次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50元。考生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報名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逾期視為放棄領取。

(六)準考證下載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21年10月19日10:00-10月22日16:00在報名網站(www.cpta.com.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選擇的報名點聯系。

七、監督管理及違紀處理

(一)考試組織機構將對考試過程實行日常監管并接受社會監督。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二)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違紀處理”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八、其他相關事項

(一)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詳見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發布的《上海市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進行動態調整并提前發布,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行,如有違反,責任自負。由于疫情的不確定性,建議考生考前14天在滬且不離滬,旅居國(境)外的考生建議考前21天回滬且不離滬。

(二)港澳臺居民參加考試問題

1、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2007〕78號),對符合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參加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2、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以及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考試大綱

2021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已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qlp.org.cn)公布。

(四)考生須知

1、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不得攜帶電子計算器等其他文具。

2、各科目考試均為客觀題,答題時必須按要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上指定區域作答。

(五)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下旬通過報名網站(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合格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考試成績發布后四個月左右,屆時請關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領證通知。

附件: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

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一、本科專業的參考目錄

20129現在

19987—20129

專業代碼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學科門類、專業類、

專業名稱

07學科門類:理學

07學科門類:理學

0703

化學類

0703

化學類

070301

化學

070301

化學

070302

應用化學

070302

應用化學

070303T

化學生物學

070303W

化學生物學

070304T

分子科學與工程

070304W

分子科學與工程

071

生物科學類

070

生物科學類

071001

生物科學

070401

生物科學

070407W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070411S

生物資源科學

070412S

生物安全

070405W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071002

生物技術

070402

生物技術

070405W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071003

生物信息學

070403W

生物信息學

070404W

生物信息技術

070408W

醫學信息學

08學科門類:工學

08學科門類:工學

0813

化工與制藥類

0811

化工與制藥類

081301

化學工程與工藝

081101

化學工程與工藝

081103W

化工與制藥

081302

制藥工程

081102

制藥工程

081103W

化工與制藥

081305T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081104S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0826

生物醫學工程類

0806

電氣信息類

082601

生物醫學工程

080607

生物醫學工程

080626S

醫療器械工程

0830

生物工程類

0818

生物工程類

083001

生物工程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06W

生物系統工程

081410S

輕工生物技術

083002T

生物制藥

081107S

生物制藥

10學科門類:醫學

10學科門類:醫學

1001

基礎醫學類

1001

基礎醫學類

100101K

基礎醫學

100101*

基礎醫學

1002

臨床醫學類

1003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100201K

臨床醫學

100301

臨床醫學

100202TK

麻醉學

100302*

麻醉學

100203TK

醫學影像學

100303*

醫學影像學

100204TK

眼視光醫學

100306W

眼視光學

100205TK

精神醫學

100308W

精神醫學

100206TK

放射醫學

100305W

放射醫學

1003

口腔醫學類

1004

口腔醫學類

100301K

口腔醫學

100401

口腔醫學

1004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

1002

預防醫學類

100401K

預防醫學

100201

預防醫學

100402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100204S

營養學

040332W

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

100403TK

婦幼保健醫學

100203S

婦幼保健醫學

100404TK

衛生監督

100206S

衛生監督

100405TK

全球健康學

100205S

全球健康學

1005

中醫學類

1005

中醫學類

100501K

中醫學

100501

中醫學

100502K

針灸推拿學

100502

針灸推拿學

100503K

藏醫學

100504

藏醫學

100504K

蒙醫學

100503

蒙醫學

100505K

維醫學

100506W

維醫學

100506K

壯醫學

100507S

壯醫學

100507K

哈醫學

100508S

哈醫學

1006

中西醫結合類

1005

中醫學類

100601K

中西醫臨床醫學

100505W

中西醫臨床醫學

1007

藥學類

1008

藥學類

100701

藥學△

100801

藥學△

100807W

應用藥學△

100702

藥物制劑△

100803

藥物制劑△

100703TK

臨床藥學△

100808S

臨床藥學△

100704T

藥事管理△

100810S

藥事管理△

100705T

藥物分析△

100812S

藥物分析△

100706T

藥物化學△

100813S

藥物化學△

100707T

海洋藥學△

100809S

海洋藥學△

1008

中藥學類

1008

藥學類

100801

中藥學△

100802

中藥學△

100802

中藥資源與開發△

100806W

中藥資源與開發△

100803T

藏藥學△

100805W

藏藥學△

100804T

蒙藥學△

100811W

蒙藥學△

100805T

中藥制藥△

100814S

中藥制藥△

100806T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100804W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1009

法醫學類

1006

法醫學類

100901K

法醫學

100601*

法醫學

1010

醫學技術類

1003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101001

醫學檢驗技術

100304*

醫學檢驗

101002

醫學實驗技術

100311W

醫學實驗學

100309W

醫學技術

100312S

醫學美容技術

101003

醫學影像技術

100303*

醫學影像學

080629S

醫學影像工程

101004

眼視光學

100306W

眼視光學

101005

康復治療學

100307W

康復治療學

101006

口腔醫學技術

100402W

口腔修復工藝學

101007

衛生檢驗與檢疫

100202S

衛生檢驗

1011

護理學類

1007

護理學類

101101

護理學

100701

護理學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

b.1998年之前的專業名稱可以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博士、碩士學位和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專業,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學位〔2009〕10號)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規定,對照本科專業目錄來界定和解釋。

c.列入表中1007藥學類和1008中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二、專科(高職高專)專業的參考目錄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

專業目錄(2015年)

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

專業目錄(2004年)

專業代碼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57生物與化工大類

53生化與藥品大類

5701生物技術類

5301生物技術類

570102

化工生物技術

530101

生物技術及應用

530103

生物化工工藝

530102

生物實驗技術

530104

微生物技術及應用

570103

藥品生物技術

530101

生物技術及應用

530102

生物實驗技術

530104

微生物技術及應用

5702化工技術類

5302化工技術類

570201

應用化工技術

530201

應用化工技術

530202

有機化工生產技術

570205

精細化工技術

530205

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

570207

工業分析技術

530208

工業分析與檢驗

59食品藥品與糧食大類

53生化與藥品大類

5902藥品制造類

5303制藥技術類

590202

藥品生產技術

530303

化學制藥技術

530302

生物制藥技術

530301

生化制藥技術

530305

藥物制劑技術

530304

中藥制藥技術

590204

藥品質量與安全

530401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530306

藥物分析技術

530402

藥品質量檢測技術

5903食品藥品管理類

5304食品藥品管理類

590301

藥品經營與管理

530403

藥品經營與管理

590303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

530404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

590305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62醫藥衛生大類

63醫藥衛生大類

6201臨床醫學類

6301臨床醫學類

620101K

臨床醫學

630101

臨床醫學

620102K

口腔醫學

630102

口腔醫學

620103K

中醫學

630103

中醫學

620104K

中醫骨傷

630109

中醫骨傷

620105K

針灸推拿

630108

針灸推拿

620106K

蒙醫學

630104

蒙醫學

620107K

藏醫學

630105

藏醫學

620108K

維醫學

630106

維醫學

 

 

630107

中西醫結合

620111K

朝醫學

 

 

6202護理類

6302護理類

620201

護理

630201

護理

6203藥學類

6303藥學類

620301

藥學△

630301

藥學△

630305

現代中藥技術△

620302

中藥學△

630302

中藥△

620303

蒙藥學△

630306

蒙藥學△

620304

維藥學△

630303

維藥學△

620305

藏藥學△

 

 

6204醫學技術類

6304醫學技術類

620401

醫學檢驗技術

630401

醫學檢驗技術

620402

醫學生物技術

630402

醫學生物技術

620403

醫學影像技術

630403

醫學影像技術

620404

醫學美容技術

630408

醫療美容技術

620405

口腔醫學技術

630406

口腔醫學技術

620406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630410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620407

眼視光技術

630404

眼視光技術

620409

呼吸治療技術

630409

呼吸治療技術

6205康復治療類

6304醫學技術類

620501

康復治療技術

630405

康復治療技術

6208健康管理與促進類

6304醫學技術類

620802

醫學營養

630407

醫學營養

620812

醫療器械經營與管理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2004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2015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教職成〔2015〕10號)。

b.2004年之前的專科專業目錄可以參照教育部當時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

c.列入表中6203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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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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