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藥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下同)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后;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專業對照表
執業范圍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化工工程 |
本專業 |
化學工程與工藝
應用化學(工) 能源化學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復合材料與工程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制藥工程 生物制藥 中藥制藥 輕化工程
紡織工程 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食品科學與工程
生物工程
其他 |
化學工程、化學工藝 高分子化工、精細化工 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與技術 生物化工(部分) 工業分析 電化學工程 工業催化 無機化工、有機化工 日用化工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應用化學(工) 能源化學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復合材料(部分)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復合材料與工程 無機非金屬材料 硅酸鹽工程 復合材料(部分) 化學制藥、制藥工程 生物制藥 中藥制藥 輕化工程、皮革工程 紙漿造紙工程 染整工程 紡織工程 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食品科學與工程 糧食工程、制糖工程、油脂工程、煙草工程 農產品儲運與加工(部分) 乳品工程、釀酒工程 生物化工(部分)、生物化學工程(部分) 發酵工程 如林產化工 |
相近專業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環境工程 安全工程 其他 |
化工機械與設備、化工過程機械、化工機械 環境工程、環境監察 安全工程 如石油工程 |
|
其他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注:表中“新專業名稱”指教育部2012年9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