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監理工程師報考時間為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6:00;完成注冊的報考人員,請于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6:0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填寫報考信息。請報考人員于2021年3月25日16: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上傳到報名服務平臺作為輔助,并于3月24日至25日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看各市現場核查具體安排,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繳費截止時間3月31日17:00前;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5月11日16:00后。
關于2021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1〕67號
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水務)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21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客觀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客觀題)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見附件1)。其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
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二)考試管理模式
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設“考全科”、“免二科”和“增報專業”3個級別,每個級別設“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3個專業,每個專業設若干科目(見附件2),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中一個專業類別報考。
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請報考人員認真選擇報考級別,避免因個人選擇報考級別錯誤導致考試通過后無法注冊。
(三)新舊考試過渡
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分別對應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
參加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且有效期內的合格科目,其成績按照新管理辦法執行。
二、報考條件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號)規定,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二)免二科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三、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
報考人員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并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一)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注冊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慎重選用。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已注冊報考人員須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查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注冊用戶功能全年開放,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結果最遲將于信息提交后24小時內返回,請報考人員及時完成注冊,以免影響報名。
(二)填寫報考信息
完成注冊的報考人員,請于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6:0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填寫報考信息。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核查
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報名。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現場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報考人員,應接受現場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5.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
請報考人員于2021年3月25日16: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上傳到報名服務平臺作為輔助,并于3月24日至25日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看各市現場核查具體安排,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從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5.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本人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上述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現場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住建、交通運輸、水利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市人社、住建、交通運輸、水利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于2021年3月23日前將本地區現場核查時間和地點安排情況報省人事考試院,并于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現場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門要采取措施,認真進行核查。凡在核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應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在核查前,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報考信息;核查后,報考人員不能進行修改。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流程和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0551-12333-1,資格核查問題可咨詢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門。
(四)網上繳費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5〕123號文件規定,2021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費按每人每科50元的標準收取,另上繳國家考務費按客觀題每人每科1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19元的標準收取,合計客觀題每人每科計收6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計收69元。
通過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于3月31日17:00前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通過易寶支付平臺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95070。報考人員繳費是否成功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顯示結果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四、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本次考試考點應選用標準化考場,各考區要將考試監控視頻資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試院將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請應試人員于2021年5月11日16:00后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五、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可以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也可以在電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寶、微信、云閃付、各社保卡合作銀行APP等均可申領)的“全國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考試成績查詢”模塊中查詢成績。
六、監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原則上可免予現場核查:
(1)已經作出承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
(3)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
2.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考試組織機構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監管的具體方式與相關要求由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確定。
(1)隨機抽查。考試組織機構將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社會監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七、注意事項
(一)答題方式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其它科目均為客觀題,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使用的證件一致)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座位。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使用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20年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在相關網站免費下載。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網站(http://www.cweun.org/)。
(三)廣德市、宿松縣考務安排
廣德市和宿松縣的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宣城市和安慶市統一安排,請有關單位做好工作銜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見附件3),按照防控要求參加考試。
請各市、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按照《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 號)規定和當地疫情防控等要求,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2021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五)其他事項
2021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附件:
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安徽省水利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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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