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注冊時間:即日起-3月22日;提交報名信息3月19日-23日;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報名。本項考試實行網上審核,不再設置現場資格審核,網上審核3月19日-23日;網上繳費時間3月27日 10:00-3月29 日。本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告知承諾書。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 2021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 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 2021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 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 2021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北京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設置
(一)科目、專業設置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客觀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客觀題)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主觀題)4 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專業類別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二)新舊考試過渡為確保考試平穩過渡和新舊制度有效銜接,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 個科目分別對應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參加原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全科級別)且有效期內的合格科目,其成績按照新管理辦法執行。
三、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級別(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
1.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 6 年;
2.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 4 年;
3.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 2 年;
4.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二)免二科級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礎科目,只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增報專業級別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只參加增報專業相應專業科目考試。
(四)試點工作要求
北京是開展提高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試點地區,試點專業為土木建筑工程專業(交通運輸工程和水利工程專業不參加試點),北京地區報考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原參加 2019 年度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學歷為大專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內科目合格成績的人員,可以在北京地區繼續報名參加考試。
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實行封閉 2 個小時管理,開考 5 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區域內作答。其余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網址:http://rsj.beijing.gov.cn/,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 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網上填報信息并通過審核的人員方可進行網上繳費,報名流程詳見附件 1。
(三)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14 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試大綱使用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 2020 年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在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網址: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網站(網址:http://www.cweun.org/)免費下載。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 4 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全科級別人員須在連續 4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二科級別人員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增報專業級別人員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考生可于 2021 年 7 月底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 http://www.cpta.com.cn/)查詢考試成績。證書發放事宜將在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證書查詢”欄目公布。
(三)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按專業類別分別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四)根據《關于試點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電子合格通知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80 號)精神,2019 年起北京 - 7 - 市試點推行電子合格通知書,增報專業考試合格者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網址:http://rsj.beijing.gov. cn/)“個人辦事”欄目,進入“專技人員證書系統”下載并打印相應電子合格通知書,電子合格通知書與紙質版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可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五)北京地區 2020 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并入 2021 年度統一組織。2020 年在北京地區完成報名且未在其他省市參考的人員,已取得的合格成績(考全科級別)有效期相應延長一年。
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1〕 347 號)規定,客觀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56 元,主觀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64 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具體操作步驟詳見《財政電子票據查驗流程圖》。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 號 及 參 加 考 試 名 稱 相 關 信 息 發 送 至 郵 箱 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一)人事考試考生涉及行業領域多、流動性強,為確保考試期間參考人員的健康安全,建議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種“應接盡接”工作要求,考前通過單位或所在社區登記預約,完成疫苗接種。
(二)考試當天,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北京健康寶為“未見異常”且持有 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建議考生考試當天提前 1 小時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
(四)人事考試防疫相關要求將根據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規定的變化隨時調整,請考生及時關注市人事考評辦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響正常參考。
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處理。
(二)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十、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
1.考試報名流程圖
2.審核機構聯系方式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代章)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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