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及繳費時間2021年3月15日至31日;資格審核統一實行網上審核。審核工作從2021年3月15日開始,截至3月31日18時結束;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8月25日至9月3日。
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陽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1〕1號)要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21年9月舉行。現將江蘇考區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我省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二、報名地點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3.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4.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報名所在地包括13個設區市及常熟、昆山、沭陽等16個行政區域,各報名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可根據本地報名情況在轄區內自主調劑考點,并及時公布。
三、報名費用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規定,我省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1.報名費,每人10元。
2.考試費,每科60元。
四、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二)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大綱。
(三)關于考試用書。我省不統一征訂考試用書。
五、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舉行,共3個批次。報考人員根據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參加考試。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六、報名時間
我省2021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及繳費時間從2021年3月15日至31日,其中,初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30日24時;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31日17時;繳費截至31日24時,逾期不再受理。在上述時間內,報考人員登錄“江蘇會計考試”(http://kjexam.jsczt.cn),選擇對應的考試等級、報名地區進行報名,并根據要求錄入個人信息及上傳相關資料。
七、報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我省中級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全部從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調取。凡當前從事會計工作或者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的報考人員,應先登錄“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http://kj.jscz.gov.cn)進行注冊登記,完成信息采集并通過審核后方可報考。為了確保網上報名有序進行,請報考人員務必于報名系統開放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經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報考人員可直接進入網上報名階段。
(二)網上報名
1.登錄“江蘇會計考試”,先閱讀操作手冊和報名所在地報名文件。
2.憑手機號和信息采集注冊密碼進入報名系統,按系統操作提示選擇對應的報考地區進行報名,報名系統將從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調取報考人員信息,報考人員核實相關信息并補充完善(報考人員的聯系電話及地址務必準確無誤,以免影響后期郵寄服務)。
3.根據要求上傳照片。該照片將作為準考證、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會計資格證書使用的照片。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規定要求,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通過審核后再進行上傳。照片必須為本人原圖,不能P圖,否則將無法通過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
4.打印“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簽名。
5.根據要求上傳有關審核補充資料:
(1)經本人簽字確認后的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2)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及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2年以后畢業的專科及專科以上報考人員);對于國(境)外學歷學位審核按照蘇財會函〔2019〕6號文執行。
(3)符合中級資格報名具體條件(6)的,可提供相關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掃描件。
(4)屬地證明材料(如單位證明、社保證明、學籍證明等,不同對象具體要求遵從各地報考通知)。
(5)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掃描件。
(6)其他需要上傳的資料(遵從各地規定)。
(7)上一年度參加過中級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跨省人員除外),可免上傳審核材料,登錄報名系統完善相關信息后直接進入繳費環節(系統自動判斷)。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統一實行網上審核。審核工作從2021年3月15日開始,截至3月31日18時結束。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并提交資料后,工作人員在3天內完成審核。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統一規定的時間,對照報名條件和報考地區嚴格做好審核工作。凡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四)網上繳費
2021年3月15日至31日,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自行登錄“江蘇會計考試”,根據系統提示繳納有關考試費用。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
(提示:報考人員繳費完成后,如果系統未提示繳費成功,務必先核實賬戶信息,切勿連續重復操作繳費環節。)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是否下載打印電子發票,各地財政部門不再提供紙質票據。
(五)打印準考證
2021年8月25日至9月3日,報考人員憑身份證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并確認本人參加考試的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禁止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六)關于信息更正
報考人員填報相關信息時,務必認真細致,確保準確無誤。如果發現錯誤,請及時更正。有關更正時限和要求如下:
1.繳費前,報考人員發現信息錯誤,可聯系報名所在地財政局申請報名退回,自行更正。
2.繳費后至報名截止前,報考人員發現信息錯誤,可聯系報考所在地財政局申請修改。如果是報考地區選擇錯誤,不予更正,只能注銷重新報名(報名期限內),且報名費用不予退還。
3.報名結束后,報考人員發現信息錯誤,可于考試前2周內(截至9月1日)聯系報考所在地財政局申請修改。
4.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將對合格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復核、確認。如報考人員發現信息錯誤,在此期間可聯系報考所在地財政局申請修改。各地受理后集中上報省財政廳,由省財政廳統一上報給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集中處理。
八、對特殊報考人員的處理
符合中級資格報名條件但不符合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注冊條件的報考人員(當前既不從事會計工作又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須聯系報名所在地財政局,申請授權報名。經授權后,報考人員可重新登錄系統進行報名,無須進行信息采集。除提供網上報名須提交的有關資料,還須提供曾經從事會計工作的相關證明(滿足具體條件6的除外)。
九、成績查詢
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將于2021年10月20日前統計完畢。屆時,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各地財政部門負責受理,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十、證書發放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
因中級資格證書需由人社部統一印制,具體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關注各級財政部門官方網站信息。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只發放證書,不再發放《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
根據常態化疫情防控的要求,為減少人員聚集以及方便考生,2021年度中級證書發放計劃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EMS統一從南京送達。為充分尊重廣大考生意愿,在報名系統中增加“是否愿意郵寄到付”選項公開征求意見,同時告知郵寄價格。如果同意人員過半,將統一實行郵寄到付,并在省財政廳網站發布公告。
在證書領取前,考生可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成績合格單或者向省財政廳申請資格登記表作為證明辦理相關事項。
十一、政策咨詢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本考區的政策咨詢,并及時公布本考區的咨詢電話或電子信箱。對考生提出的疑問,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時答復,無法及時答復的,應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級考試管理機構反映,得到反饋后及時回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或搪塞。各地要提醒廣大考生,應通過各級財政部門的官方網站了解相關考試政策和信息,并及時向報考地區考試管理機構咨詢相關事項,謹防上當受騙。
十二、其他事項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
(三)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對違法違規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四)各級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本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積極引導考生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并積極配合當地考試組織單位的防控工作,保證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確保2021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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