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具有境外期貨職業資格的人員申請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期貨從業資格的公告
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為進一步落實金融行業對外開放,方便具有境外期貨職業資格人員取得在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期貨從業資格,具體安排公告如下:
一、取得方式
具有《境外期貨職業資格認可國家(地區)名單》(附件1)中所列國家或地區期貨職業資格的境外人員,通過境內期貨從業法律法規考試后,填寫《特定自貿區期貨從業資格申請表(境外人員適用)》(附件2),并同其他材料發送至zige@cfachina.org在協會備案,即獲得“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無需參加基礎知識考試。由擬任職期貨或證券公司代為申請境內期貨從業資格,該資格僅限在北京上述兩區內提供服務。
二、申請材料
1.《特定自貿區期貨從業資格申請表(境外人員適用)》;
2.身份證件掃描件;
3.工作居留證件掃描件。
協會已分別于2011年及2018年推出香港、臺灣地區專業人員申請內地期貨從業資格的程序,具體操作方式詳見附件3、附件4。
為方便境外人員參加考試,協會預計于2021年3月推出英文版期貨從業資格法律法規考試。境外人員可選擇中文版或英文版法律法規考試,兩個版本成績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期貨業協會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下載:
附件2:特定自貿區期貨從業資格申請表(境外人員適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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