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和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考試資格復核的通告
2020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和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但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尚未劃定,為縮短工作周期、方便考生盡早取得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資格復核相關要求,擬按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暫定為復核合格標準進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試資格復核標準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級別各科目的暫定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的暫定合格標準均為78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30分)。
二、復核程序及范圍
復核采用后臺數據核查比對的方式進行,復核時間為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
報名時在線核驗狀態為“通過”的人員,無需上傳資料或到現場復核。
對報名時在線核驗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即報名時上傳過學歷、學位圖片信息的)的人員實行人工數據核查,如遇無法核實的情況,考生應按資格審核部門要求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請此類人員保持手機通信暢通,如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常接收資格復核信息資訊影響成績復核的,其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特別提醒:資格復核部門會在審核期內以短信或電話通知需到現場提交審核資料的考生,如未收到短信或電話通知,按本通知第三條查詢審核結果。
三、復核結果查詢及資格公示
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全國統一考試合格標準后,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中對全部科目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名單進行公布并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內容包括:考試名稱、考試年度、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隱藏部分號碼)。
四、資格監督監管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文件規定,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報考人員報名時均已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承諾符合告知的考試報名條件,且報名時所填報和提交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報考人員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證書辦理
復核結果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將報人社部考試中心統一印制證書,考生可關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查看證書領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選擇郵寄或現場領取。資格證書也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證書”欄目查詢發放進度和查詢驗證證書信息。
六、咨詢電話:12333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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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