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 2020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0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 號)部署,以及《司法部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發通〔2019〕54 號)精神,現將 2020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10 月 31 日 下午 2:00—4: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11 月 1 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2:00—4: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2:00—4: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2:00—5: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考點設在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 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5 年。
(四)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脫產學習時間除外)。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 1。
三、獲得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 2 個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 3 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成績合格證明)。
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一般情況的報考流程報考人員于 8 月 10 日至 19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www.zjks.com ) 鏈 接 , 或 直 接 登 陸 到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在網上直接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1.未注冊(首次報考)的人員,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后),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報名點等)。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后,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在線核驗通過的(一般 24 小時后),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次 5 登陸網報系統后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4.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5.在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后,在線交納考試費用,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需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在報考過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況,按相應方法處理。
1.對于中專或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
2.對于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還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聯系我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同時須打印報名表并保存,
用于成績全部合格后到現場審查)。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無在線核驗的,須聯系我院查明情況處理。
4.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三) 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26 日至 30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四)網上告知承諾報考注意事項
1.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且需經 24 小時后才能再次登陸報名系統報名,因此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盡早報名)。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我院處理。
3.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專業、級別、考區和報名點)、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影響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復核、證書制發與使用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省部屬單位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根據報名規則和疫情防控規定,要求報考人員在工作所在地或戶籍地報考(即:網上所選“考區”必須是工作所在地或戶籍地)。
4.特別提示。報考流程中所有的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須進行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報考信息經復核未通過的,合格成績無效。其中,對于不適用于告知承諾制的考生,或復核部門認為上傳的學歷證書材料存在疑問的考生,還須到現場審核。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在考前向報考當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我院。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
五、收費標準和交費方式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 60 元,主觀題每人每科 65 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中級)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其他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各科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削筆刀、計時器(無聲、無收發和拍攝功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須憑未作標記的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題本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涂寫個人信息和作答,同時要檢查題本和答題卡,如有印刷、裝訂等質量問題應當即舉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也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若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污損和答錯位置的答題卡不得更換。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將在考后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各位考 9 生在考試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同時要誠信參考。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全程監控。
七、考試大綱與考試用書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 年修訂版)》為準。關于考試用書事宜,可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方式如下: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 33 號新龍大廈 420 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 58124856 58124841 58124842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
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八、成績公布與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
(一)考試成績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工作由省民政部門組織實施,應試科目成績全部通過的考生電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傳的證件信息,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信息)。
負責報考資格復核的人員,只需對我院提供的電子信息進行線上復核。其中,對少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或對上傳的材料有疑問,認為需進行現場審核的,具體審核時間、地點及所需提交的資料由審核部門確定,考生逾期不到現場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請各位考生務必在報名時填寫可聯系的電話號碼。
(三)對通過復核(審核)的考試成績公示 10 天。省人社廳在印發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合格人員文件后,先予制作 成 績 合 格 證 明 , 屆 時 , 考 生 可 登 陸 浙 江 政 務 服 務 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的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省內視同紙質證書)。在人社部下發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后,考生可在網上申請郵寄服務(郵費到付)。報考高級社會工作師的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明(非資格證書,不提供郵寄服務),待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評審合格公示之后,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特別提示:在合格成績公示期間,如有情況反映,在公示期滿還未查實的,后續發文、制證等工作照常進行,但在任何時候(如發證、注冊、職稱評審等任何環節)查實或發現有不 11 符合相應報考條件,若有其他不實承諾的,將依據“承諾制”相關規定,作出合格成績或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無效處理,涉及違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且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九、有關要求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和和民政部門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2)。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資格考試考點防疫工作方案”和“資格考試考生防疫須知” (隨疫情變化動態更新),發布在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請相關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錄查看,考前做好相關準備,考中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務部門(考點單位)要針對防疫方案,落實好相應的防控措施。
(二)要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復審)工作。復核(復審)的信息,要確保完整和安全,并及時傳送。需現場審核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
(三)要做好考試服務和考風考紀管理工作。采取切實措施,努力創造安全、良好考試環境。同時,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下大力預防違紀違規行為發生,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人社部第 31 號令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 12 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1. 2020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2. 2020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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