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關注:
2020上半年廣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細則(試行)》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為做好我區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 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在我區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
(一)具有廣西壯族自治區戶籍;
(二)持有廣西壯族自治區有效期內居住證;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20 年應屆畢業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
(四)持廣西壯族自治區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 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
(五)駐廣西壯族自治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為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其中:桂林市教育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桂林市所轄的縣、區的申請人員集中在市教育局認定。)
三、認定時間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安排,結合我區實 際,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如下:
(一)系統開放時間:5月18日至8月12日(5月21日至6月6 日網站維護,網站訪問功能關閉)。
(二)申請人網報申請時間:6月11日至7月20日。
(三)各市、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于5月21日前在系統內設定本地認定計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合理規劃,設置好現場確認和認定時間段,其中現場確認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四、認定條件
(一)申請人應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申請人因在學期間參軍入伍(學校保留學籍)等原因并于2020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本(專)科畢業生,可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任教資格。
(二)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2020年申請幼兒 園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可放寬到我區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的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該部分人員必須對應在自治區教育廳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具有備 案,未備案的不予認定。
(五)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非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者,申請時其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鎮、村的,其普通話水平可以為三級甲等。
(六)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具有符合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五、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申請人員在所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
“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按照相應認定機構網站上發布的認定公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須檢查審核的材料如下:
1. 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 不同情況申請人的相應材料:
(1) 戶籍在我區的已畢業人員需提供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2) 持有我區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已畢業人員需提供居住證原件;
(3)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2011 年及以前入學申請直接認定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蓋有學校公章的就讀學校當年的招生計劃、錄取名冊、課程設置及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鑒定等證明材料各 1 份;
(4) 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 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5) 駐廣西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3. 所在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
(體檢結論有效期為 1 年),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4. 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報名系統分配的8位報名號,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照片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
5. 學歷證書原件。申請人取得港澳臺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取得國外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學歷信息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 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原件。比對驗證不成功的(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除學歷證書原件外,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提前通過“學信網”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6.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原件。
7.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8.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 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四)頒發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
六、疫情防控要求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和認定機構要結合廣西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錯時錯峰合理安排時間,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和認定機構要認真學習、領會和掌握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規范操作,依法認定;以人為本,保障申請人權益。要在全區系統開放時間段內統籌安排轄區內認定工作時間,通過網絡、報紙等媒介加強宣傳,及時發布相關信息,耐心解答社會詢問,保證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平穩有序開展。各級機構在信息系統使用過程中要嚴格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信息系統使用人員須實名備案, 使用人員信息發生變更的須報自治區教育廳登記,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信息安全。
(二)各認證機構要加強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管理,認真做好認定數據的核查清理工作,對于不符合認定條件卻誤生成證書編號的數據,應在本批次認定結束前在系統內及時取消其證書編 號。同時,各認定機構要進一步加強教師資格證書管理,須參照信息系統內報名數據申領數量,打印證書前要做好測試,杜絕非正常損耗。
(三)申請人可關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部隊駐地的認定機構的有關通知通告,按照當地認定機構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請、現場確認及體檢等事項。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請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填寫《2020年上半年中 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表》(見附件),由各市匯總后于5月25 日 前 將 表 格 電 子 版 和 蓋 章 掃 描 版 報 至 郵 箱
(hsy@gxedu.gov.cn)。
未盡事宜,請與我廳教師工作處聯系,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0771—5815205。
各地在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業務咨詢,可與廣西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廣西教師資格認定服務中心)聯系。聯系人及聯系方式:0773—5828658。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2020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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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具體操作步驟及相關注意事項 / 資格認定操作流程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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