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0年監理工程師考務解讀:根據2020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得知:監理工程師考試時間由上半年5月份考試變更為9月5、6日。
官方文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征求《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通知得知:
官方文件:《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摘錄內容如下)
根據《辦法》,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前兩個為基礎科目,后兩個為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專業類別,土木建筑工程專業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
科目類型 | 原考試科目 | 新考試科目 |
基礎科目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
專業科目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建設工程目標控制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二、監理工程師成績管理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注:監理工程師考試分為:基礎科目專業科目
專科科目分3個專業,分別為①土木建筑工程、②交通運輸工程、③水利工程考試周期由2年修改為4年
通過已經確定監理工程師考試時間的改變,由此推斷監理分專業考試的機率很大,之前監理報名條件中需要的中級職稱的條件在2020年的考務通知中可能會有所調整,具體的要看后期的官方文件,我們會一直進行關注,有消息及時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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