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湖北考區2020年度醫師資格考試
試用期考核證明線上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考點,部省屬醫療衛生機構,有關醫學院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進一步規范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管理,保證試用期考核證明申報真實有效,杜絕掛靠試用機構報考現象發生,經研究,決定啟用《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申報系統》網絡版平臺(以下簡稱“試用期系統”),開展2020年度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線上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請參加湖北考區2020年度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及其試用所在的省內各級醫療衛生單位。
二、申報方式
考生在臺式電腦端登錄湖北衛生人力資源信息平臺個人入口(http://center.hbwsrc.cn/#/login)進行注冊,進入試用期系統申報相關信息。考生具體操作說明見附件1。
各級醫療衛生健康單位在臺式電腦端登錄湖北衛生人力資源信息平臺機構入口(http://center.hbwsrc.cn/#/login)進行注冊,進入試用期系統審核本單位試用人員相關信息。單位注冊和操作指南見附件2。
三、具體內容
(一)平臺賬號管理。湖北衛生人力資源信息平臺上機構單位賬號實行單位申報考區審核發放制度。機構申請后,考區負責試用機構賬號建立、發放和管理;各試用機構對各自主帳號負責,并確保平臺賬號的安全。
(二)完善試用機構庫。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平臺上完善本機構基本信息后,需及時激活主賬號,生成試用期申報業務賬號并進行審核,按要求實時核對試用人員和本單位帶教老師的考核證明相關信息。
(三)試用期考核證明信息填報。考生須仔細閱讀申報提示內容,并提前了解本單位驗證碼、帶教老師醫師執業證書號等信息;有兩個及以上試用單位的,除填寫當前試用機構信息外,還需分開填寫在其他試用機構的相關信息,上傳其他試用機構蓋章版《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材料信息。單位依據審核提示,需對考生當前試用機構和其他試用機構的試用期內容均進行審核。
(四)試用期考核證明信息上報與審核。考生需提供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單位需對考生上報信息進行審核及確認,在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考生報名將于試用期系統信息校對核驗,凡平臺內無信息的試用人員不得參加當年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系統內信息將作長期備案管理。
四、有關要求
(一)責任劃分。試用期系統內試用人員考核證明信息將作為其參加當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試用期考核合格的唯一證明,考生試用期相關信息由試用機構審核通過后上報,其上報材料真實性由考生個人和所在試用單位負責。試用機構要充分認識考核證明的重要性,確保試用人員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嚴格落實誰試用、誰采集、誰負責的工作原則。
(二)違紀處理。對于利用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虛假材料報名的考生,將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給予取消當年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兩年內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對于出具虛假證明的試用(或實習)的機構和人員,將移交相關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進行注銷注冊、吊銷其《醫師執業證書》等相關處理;對于協助考生提供虛假材料的工作人員,視情節予以降職、撤職等處分;以上相關人員和機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視情節輕重對個人和單位進行全省通報。
(三)其他事項。考生在填寫試用工作單位時,發現本單位未被收錄進入單位庫,請積極聯系本單位人事部門,在湖北衛生人力資源信息平臺申請機構注冊,并于注冊申請提交后4小時左右登錄機構注冊界面查詢分配的機構賬號和激活碼。單位激活機構賬號后,個人方可選擇此機構進行單位選擇和申報。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考生,還須填寫和上傳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
五、聯系方式
各單位在《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申報系統》網絡版平臺申報過程中如有疑難問題,請及時與湖北省醫學中心聯系。
聯 系 人:鄒 宇 孔傳福
電 話:027-87238660
附件:1.考生試用期填寫操作說明(圖文版).pdf
醫師資格考試湖北考區辦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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