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省2019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科目設置和考試方式
翻譯考試設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個語種,每個語種翻譯資格(水平)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科目。
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傳譯”。
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
英語一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只在下半年舉行考試,英語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英語二級筆譯、英語三級口譯、英語三級筆譯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法語、日語、阿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
下半年口譯考試、下半年筆譯考試均采取機考方式,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設置考區和考點,考試報名不作地域、語種等方面的限制。
1.下半年 口譯考試
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組織,考試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口譯考試須統一使用人事考試機考系統,按機考有關規定實施考務。《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場予以錄音的作答方式。
2.下半年筆譯考試
下半年筆譯考試采用機考方式,須統一使用人事考試機考系統,按機考有關規定實施考務,要注意告知、提醒應試人員使用鼠標和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二)考區設置
考試地點設在石家莊市和唐山市。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按照屬地原則選擇“考區”,其中選擇“考區”為唐山、秦皇島、滄州、廊坊、承德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唐山市;選擇 “考區”為石家莊、邢臺、邯鄲、保定、張家口、衡水,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石家莊市。請各市按照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設報名點,報名及其他考務管理工作分別由石家莊、保定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二、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17號)規定,二、三級翻譯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
在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報名中,原則上不作語種、級別、地域等方面的報考限制。
(二)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全國現有24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見附件3)。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見附件2,可從網站下載、復印使用。
(三)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可憑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科目考試。
三、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該項考試報名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考試組織機構將規定的報考人員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一次性告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部門(機構)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考試組織機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一)告知承諾適用對象。相關報考人員須通過告知承諾制報名參加考試。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到所屬考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二)告知承諾方式。告知和承諾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考人員須客觀準確完整地填報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失信管理
1.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檔案庫存在合格成績的應試人員(老考生)經在線核驗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2.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四、嚴肅考試紀律
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
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報名流程
(一)時間安排。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下半年考試報名時間為9月3日~16日。口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筆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報考人員可登錄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 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考 試 網(http://rst.hebei.gov.cn/hebpta/)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下半年9月22日17時30分。
(二)考生注冊。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己注冊報考人員須報考前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各地在發布報考注意事項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
學歷在讀階段報考人員,注冊時填寫已取得的上一層次學歷,如:本科在讀人員,應填寫已經取得的大專或高中學歷。
(三)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二級考全科和三級報考人員報名。
報考人員注冊完成后,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須本人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四)一級、二級部分科目免試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9月16-18日,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3、一級報考人員持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證書以及聘任材料,復印件1份。
4、二級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持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或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五) 繳費須知。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需準備支付寶用于繳費;各市要加強宣傳,做好指導、服務工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支付寶已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9月22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六)打印準考證。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11月7-15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六、收費標準
根據外文考辦字[2016]6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我省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
(一) 筆譯考試
報名費每人10元,一級筆譯考試《筆譯實務》科目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5元);二級筆譯考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1元)、《筆譯實務》科目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5元),部分科目免試人員《筆譯實務》科目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5元);三級筆譯考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1元)、《筆譯實務》科目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5元)。
(二)口譯考試
報名費每人10元,三級口譯考試每人每科14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9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每人每科15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00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每人每科45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400元),一級口譯考試每人每科35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300元)。
七、考務實施注意事項
1、各地須在各口譯、筆譯考場為應試人員配備草稿紙,每科每人不少于1張A3紙。考后,所有草稿紙應統一回收。
2、考前告知。主要內容包括:
(1)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 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
(2)應試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通過翻譯考試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3)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工具及規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
(4)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筆譯考試開考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5)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應試人員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6)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難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免費參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譯考試。
八、加強組織領導
2019年度翻譯考試將從傳統考試方式全面轉向機考,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應充分認識翻譯考試的重要性、特殊性和推行機考的復雜性,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翻譯考試工作體系,積極做好人員、資金、場地、信息化建設等各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從嚴、從細防控考試安全風險,杜絕發生作答數據丟失等嚴重問題,確保翻譯考試安全、有序、平穩。
九、社會監督
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十、其他
本通知有關內容與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9]8號)文件不一致之處,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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