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省2019年執業藥師報名時間:8月20日至29日;繳費時間:8月20日至29日;資格審查時間:考后審核;準考證打印時間: 10月21日至25日。
2019年浙江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10月26日至27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26日上午9:00-11: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2:00-4: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27日
上午9:00-11:30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4:30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設考區,具體考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根據《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九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6年;取得相關專業
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六)大專以上學歷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以及報考條件相關說明見附件1。
(七)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要求的,相關專業與藥學、中藥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可報考全科;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可報2個科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獲得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大專及以上學歷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中專學歷報考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2個科目的,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同時,根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關于對歷年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和省直單位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實施電子證書管理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25號),制發成績合格證明,該合格證明在省內與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注: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全科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順延至2021年有效。
四、報考事項
請報考人員于8月20日至29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或直接登陸到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在網上直接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一)一般情況報考流程
1、首次報考人員
第一步:注冊和上傳照片。請各位報考人員及早注冊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等),注冊成功(網上驗證通過)后再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注冊前請先進入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處理工具對電子照片進行處理)。
第二步:填報報考信息。進入報名系統,在認真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在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填報(如專業工作年限、工作單位與地址、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報考級別、專業、科目、考區、報名點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根據本人符合的報考條件,在報名系統中選擇的級別為“考全科”或“免二科”;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根據本人符合的報考條件,在報名系統中選擇“考全科(中專)”或“免二科(中專)”。
第三步:簽署承諾書。在完成信息填報后,再簽署提交由系統生成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承諾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承諾書必須由考生本人簽署(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第四步: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需再次對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選的報名信息和上傳的照片或證書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和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第五步: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支付寶支付方式在線交納考試費,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交費,但需注意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在試卷預訂后無法退還考試費。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
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系統后,可直接按以上第二至第五步報考流程,完成報名和交費。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1、對于目前還無法在網上核驗的中專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包括遇到其他無法在網上核驗的學歷學位),請報考人員上傳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即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
2、對于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并被記入誠信檔案庫還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需經我院在網上作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
3、對于身份信息無法網上核驗(注冊)的,需聯系我院處理。
(三)告知承諾制報考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時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等在網上核驗(注冊)時需要一定的時間,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時間截止后無法報名。
2、報名時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對報名信息自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需聯系我院處理。
3、如屬報考人員填錯個人信息(如填錯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單位與地址)、選錯報考信息(如選錯級別、專業、科目、考區)、傳錯照片或證書、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考后復核、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原則上報考人員(包括省部屬單位人員)只許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省部屬單位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4、特別提示:根據告知承諾制精神,考前所有的設置與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的審查與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須進行考后復核,復核未通過的,相應科目的合格成績無效。考后復核,只復核考生網上填報和上傳的信息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若在后續的證書制發、注冊使用、情況核查等工作中,發現考生所承諾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造成資格證書或成
績合格證明不能使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21日至25日登錄報名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五、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浙價費〔2016〕71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60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考試大綱
2019年度執業藥師考試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請考生,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2017年第1號、2018年第1號和2019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也可以直接按照對大綱內容調整后編排出版的《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2019)》進行備考。
七、考后工作
(一)考試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陸報名網查詢和下載考試成績。
(二)報考資格復核(核查)
根據我省資格考試有關規定,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工作(包括報考條件舉報核查工作)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應試科目成績預合格(達到總分的60以上)考生的電子信息(包括部分考生上傳的證件信息,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信息)由我院提供,由省、市承擔報考資格復核(核查)任務的相關單位對本考區應審考生的電子信息進行復核,但對報名信息存在疑問或被舉報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進行現場報考資格核查。
(三)合格成績公示
在國家有關部門下達成績合格線后,合格成績公示10天。屆時,分別在省人事考試和省藥監部門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并公布相關情況反映電話。在公示期間,對反映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其他虛假承諾情況的,由所屬考區的行業主管部門核查;對反映有違紀違規行為情況的,由所屬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
(四)成績合格證明(資格證書)制發在省人力社保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由我院制作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電子版),屆時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查詢個人證書信息和打印成績合格證明。在人社部下發資格證書后,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五)后續措施
為不影響工作進程,對于在考后復核和成績公示期間來不及查實的問題,相關工作(如發文、制證、發證、注冊等)按計劃進行。但在后續任何時候,經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其他虛假承諾的,根據告知承諾制的規定和考生所作的承諾,取消合格成績或注銷證書(成績合格證明)。若查實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另按相關規定處理。
附件:
2.各地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3.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附件2:
各地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附件3:
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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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