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進入西藏2019年一、二級結構工程師考試報名入口報名流程(一)報名時...《2019年西藏結構工程師資格報名入口8月10日開通》由中大網校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網發布。" />
2019年西藏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入口已開通,報名時間為:8月10日-8月26日,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結構工程師進行報名。
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8月10日至8月26日。
網報地址: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
(二)報名程序
1.考生網上注冊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限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注冊報名。請報考人員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未經審核工具處理的照片,系統無法識別,將影響后續報名操作)。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平臺注冊過的考生不得更換照片。考試合格后,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系統顯示出核驗結果即表明在線核驗已完成,報考人員須繼續進行網上報名。
2.考生網上報名
注冊成功后,考生登錄服務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相應級別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西藏”,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考生將無法修改報名信息,請謹慎確認信息)。
(三)資格初審及繳費時間
注冊時,身份信息和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結果為“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無需現場人工核查,系統將自動核查其報名資格通過后,直接網上繳費,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即可。
未通過系統資格核查的考生,須到現場進行資格核查。
現場核查適用人員范圍:
1.報名信息確認后,不適用網上提交資料且系統無法自動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
2.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或存在其他異常情況的人員。
現場核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1份;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中符合報名條件的一個學歷即可);
3.單位蓋章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原件1份。 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無誤后,即可下載打印《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并按照要求完善報名表內容,如個人簽名,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等。審核部門意見欄報考人員不填。
網上資格審核時間:2019年8月10日至8月26日。
現場資格核查時間:2019年8月10日至8月26日正常工作日進行。
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8月10日至8月27日。
現場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拉薩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服務樓4樓406辦公室,0891-6845920)。
經網上審核通過后的考生,請及時完成網上繳費工作。未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確認者,報名無效,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收費標準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將依據《關于調整全區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藏發改價格〔2013〕572號)進行收費。
(五)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并已交費的考生,于10月15日—10月18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告知承諾制有關事項說明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將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我們將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相關要求,嚴格核查報名材料,加強對虛假承諾的懲戒,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
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需承諾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對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
若一經發現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對虛假承諾的處理:
(一)給予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且不退還已繳費用。
(二)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人員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并視情況向社會公布。
(三)報考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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