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2019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官方公告》可知,青海省2019年執業藥師報名時間:8月19日-9月2日。報名條件具體報名信息:
相關說明:
(一)、選報專業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中藥學兩個專業,考試可根據所學或所從事的專業選報其中一個。
藥學專業設置4個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專業設置4個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2個專業的共考科目。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過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四科”):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注: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的考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根據藥監執函[2019]67號文規定,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在報考條件上,要求“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級別為“考兩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
1、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前取得。
2、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19年開始,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原34號文規定執行,其合格科目考試成績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滾動至2019年。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原34號文中《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執行,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在過渡期之后,中專學歷不再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也就不能按免考兩科的方式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以上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的時間計算至2019年6月30日。
注意事項:
1、凡身份證號為青海省的考生可直接報考;
2、持外省身份證但在青海省企業從業并由該企業連續交納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供青海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發放的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屬中央管理的單位人員需在我省進行報考,由單位持公函統一報名。
(四)、名詞解釋
1、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指醫學、生物學和化學。
2、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指在涉藥單位從事藥品生產、使用和銷售的人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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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