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號)精神,現將我市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要求
2019年度經濟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各個專業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兩個科目。全部科目均采用機考方式進行,按專業分為4個批次實施。《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的方式進行,每個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
具體時間考試安排如下:
批次 | 專 業 | 考試時間 | 科 目 | |
1 | 初級:所有15個專業。中級:農業經濟、房地產經濟、建筑經濟等3個專業。 | 11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2 | 中級: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旅游經濟等7個專業。 | 11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3 | 中級:商業經濟、金融、保險等3個專業。 | 11月 | 0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4 | 中級:工商管理、財政稅收等2個專業。 | 11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經濟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各個專業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客觀題)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證書。
答題要求:
(一)全部科目均在計算機上作答,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禁止將(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等帶入考場座位,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二)應試人員須連續作答所報考專業的兩個科目,總計作答時間為3小時;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其報考的兩個科目均視作“缺考”處理;每個科目考試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個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方可提前交卷離場。
(三)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
(四)應試人員提前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站(http://www.cpta.com.cn),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處理。
二、報考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原人事部《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需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經濟系列初級職稱,從事相關工作滿十年;
2.大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本科畢業或學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三、時間安排及審核地點
報名時間:8月8日9:00—8月21日24:00
審核時間:8月8日—8月22日(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日:9:00—12:00,13:00—15:00)
繳費時間:8月8日9:00—8月23日24:00
打印準考證時間: 10月25日9:00—11月2日24:00(黑白、彩色均可)
審核地點:大連市人才服務中心(沙河口區聯合路100號)1樓人事考試窗口。
四、報名及審核方式
參加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要求,本次考試報名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名工作全程網上辦理。
1.報考人員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部門(機構)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3.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需攜帶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等證件原件到資格審核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二)報名流程
注冊(信息在線核驗、上傳照片)、填寫報考信息(閱讀告知承諾書及報考須知、簽署“報考承諾書”)、報名確認、資格審核(報考信息核驗、核查)、繳費、打印準考證等環節。
特別提醒:請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信息并于報考前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
1.注冊
(1)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2)試點工作開始前,己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完善學歷、學位信息后方可繼續報名。
(3)在線驗證反饋結果需要24小時,請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或信息完善,以免影響報名。
(4)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是系統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驗“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驗。核驗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驗”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定進行人工核查。
(5)注冊時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時提示上傳)。請考生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考人員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填寫報考信息
考試實行單位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登錄到報名系統后,選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省份選擇大連市,閱讀《告知承諾書》、《報考須知》和《報名流程》等文件。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后,由本人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等信息進行核對并保存。
3.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自行進行報名信息確認,一旦確認就不能更改,報考人員應仔細核對,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由工作人員進行網上核驗,核驗結果通過網上反饋。
(1)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者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上傳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坐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2)按對應專業級別報考條件要求,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如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3)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4.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利用政府共享數據將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專業工作年限、工作單位、社保信息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核驗。
資格審核嚴格按照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遼人社發〔2014〕9號)規定,認真對報考報考人員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同時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五、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網上繳費統一采用銀聯支付平臺,考生只需使用帶有銀聯標志并開通網上銀行的銀行卡進行網上繳費即可。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執行遼寧省人事考試局承擔的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及分成標準的通知》(遼人社〔2018〕 59號)文件規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按61元/科收取。
需要繳費收據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攜帶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大連市人才服務中心1樓大廳42號收費窗口領取。
六、考試用書征訂
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考試用書。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上公布。
七、成績及證書管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二)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由人事考試機構和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三)成績合格的考生,需攜帶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其他資格證書,到發證部門辦理復核。復核通過后,方可領取合格證書。
(四)辦理復核、領證時間及其他未盡事宜請見大連人才網。
八、咨詢電話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1-66680723
資格審核咨詢電話:12333或84618283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16
九、重要提示
(一)擬在大連市參加考試的考生,省份選擇界面一定要選擇“大連市”,不要選擇遼寧省或其他省份。
(二)忘記用戶名、密碼的考生請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審核窗口查詢。
附件: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和科目代碼
大連市人才服務中心
2019年7月26日
附件:
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和科目代碼表
考試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01. | 04.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和科目代碼表
考試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01. | 03.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4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4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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