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5日至8月19日;人工核查時間8月5日至8月20日;網上繳費時間8月5日至8月2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8日至11月1日;成績查詢時間2020年1月上旬。
山西省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公告
根據《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做好山西省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晉人考函〔2019〕14號)安排,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2日、3日舉行。有關考試簡介、考試設置、考試時間、考試報名、報名條件、應試須知、告知承諾、考場規則、違紀處理等,請認真閱讀《山西省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手冊》(以下簡稱《報考手冊》)。
二、報名流程
考試報名流程:發布公告—網上報名—信息核驗—網上交費—準考證打印—考試—成績查詢—資格審核—證書領取。
報考人員通過在線信息核驗的可直接交費參加考試,在線信息核驗不通過的由報考人員承諾符合報名條件后,方可交費參加考試。
三、報名時間
網 上 報 名:8月5日至8月19日
人 工 核 查:8月5日至8月20日
網 上 交 費:8月5日至8月21日
準考證打印 :10月28日至11月1日
票 據 領 取:領取事宜詳見準考證
成 績 查 詢:2020年1月上旬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
四、報名相關事宜
1、資格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在山西報名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現工作地須在山西,并且有與現工作地相關的山西戶籍或居住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或居住證或社保卡)。
2、此項考試報名納入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范圍。報考人員須確認本人的學歷、學位、工作年限、專業工作經歷等符合報名條件和要求;須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填寫報名信息,確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承擔不實、虛假承諾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報考人員應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并于報考前認真閱讀《報考手冊》中各項內容。
3、考試報名操作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完成,嚴禁相關培訓機構組織集體報名和代理報名,不允許代為承諾。
4、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考試報名期間,須按資格審核部門(機構)的規定,現場人工核查后,方可交費參加考試。
所需提交資料: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一份(附件3,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本人簽字);
②《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③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與現工作地相關的山西戶籍或居住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或居住證或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要求:以上需提供的復印件紙張規格均為A4。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未按照要求參加現場人工核查資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
5、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違規參考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在考試成績公布后進行,按照報考人員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對報考人員填報的資格審核信息進行核驗。報考人員對其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考試成績公布后,資格審核部門將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具體審核時間、地點另見資格審核通知。
所需提交資料:
1.《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二份(詳見審核通知附件,下載打印,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2 .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參加資格審核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其他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應自覺遵章守紀,誠信參考,嚴格遵守《報考手冊》中的“報名條件”,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 號)處理。
(二)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財政廳 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的規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1元。
各設區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見附件1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0351-7338331(網報技術咨詢)
0351-7339662(成績復核)
附件:1.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審核有關單位聯系表
序號 | 考區 | 地址及電話 |
1 | 太原 | 太原市小店區學府街開啟巷11號 |
2 | 大同 | 大同市城區迎賓街機關辦公樓四樓(原商校院) |
3 | 陽泉 | 陽泉市北大街65號城市廣場建行五樓培訓科 |
4 | 長治 | 長治市英雄中路1號人社局2樓市人事考試中心210室 |
5 | 晉城 | 晉城市文昌西街1388號人才大廈509室 |
6 | 朔州 | 朔州市開發北路人才大樓1樓市人事考試中心 |
7 | 忻州 | 忻州市長征西街25號人社大樓五層大廳 |
8 | 呂梁 | 呂梁市離石區北川河西路(前趙家莊村)二巷 |
9 | 晉中 | 晉中市榆次區龍湖大街141號 |
10 | 臨汾 | 臨汾市堯都區中大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
11 | 運城 | 運城市河東東街272號市科技局四樓專業技術管理科 |
2.關于申請找回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平臺注冊信息的操作說明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本人自愿報名參加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因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一、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真實、準確、有效。
二、保證已認真閱讀本次考試的《考試公告》、《報考手冊》并了解有關政策內容,能嚴格執行各項考試規定和要求。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及相關規定,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如再有違紀、違規、違法行為,自愿接受有關規定做出的處罰決定、公示及通報。
四、對違反以上承諾而造成不良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愿意接受相應處理。
單位意見(蓋章):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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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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