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職改辦〔2019〕5號
關于2019年度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工作
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82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9年度高級經濟師的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能力測評要求。凡申報實務類、研究類高級經濟師評審對象,需參加實務能力測評,測評合格成績在3年內申報高級經濟師評審時有效。測評采取筆試的形式,將于7月27日在杭州統一舉行。相關考試要求和報名通知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網站“政務公開”—>“人才工作”—>“職稱評審”欄目查閱本通知附件。
(二)專業理論要求。對申報人員在工作中撰寫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可視同論文要求。但報告的真實性,須由申報人員本人和推薦單位提供誠信承諾。中評委推薦和高評委評審中,將組織專家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報告或論文的專業性、實用性、創新性進行水平評價,確保把好評審質量關。
(三)繼續教育要求。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16〕63號)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度參加繼續教育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行業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學時。決策類申報人員可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至少選擇參加一期“企業家能力提升高級研修班”(具體班次見附件5),部分班次由省財政提供經費資助,可免學費和食宿費用。實務類申報人員需提供繼續教育學時證明(溫州繼續教育網自主打印),并將參加各類繼續教育活動情況記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四)其他申報條件。其他申報條件按照《浙江省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4〕99號)規定執行,外語和計算機能力不作要求。申報人員資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業績等相關材料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30日。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其中,企業決策類申報人員還應提供下列證明:
(一)企業近三年盈利增長情況;
(二)企業2018年度納稅情況;
(三)個人持有企業股份情況;
(四)個人2018年度納稅額;
(五)企業近三年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和繳納社保情況。
前四項應通過合法合規的審計報表或納稅證明進行說明,作為申報人能力業績的重要參考指標。第五項由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出具證明,如有拖欠情況將取消其申報資格。
三、申報程序和形式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根據相關條件和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做到真實規范、書寫清晰、手續齊全、裝訂完備。其中,《推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統一使用A4紙打印,同一頁內各欄目之間可根據內容多少作調整,但不得增頁、附頁;《綜合表》一式20份:1份裝訂在申報材料內,1份由中評委辦公室填寫推薦意見后交高評委辦公室,其余供中評委推薦時使用。
(二)單位審核上報。用人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所有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對材料真實性作出承諾;申報對象材料需在單位內進行全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填入《綜合表》相應欄內。申報材料中所有復印件須經單位及審核部門核對原件并蓋章后方可上報。
(三)申報形式。申報采取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同時報送的辦法。申報人員須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服務系統進行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見附件2);各市、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須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服務系統進行材料接收、審核和報送工作(具體管理辦法見附件3)。申報對象的賬號由申報人員自行注冊。
四、其他要求
(一)事業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高級經濟師職務評聘工作,申報人員須提供《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情況表》。
(二)2017、2018年度連續未通過評審的人員,暫停2019年度申報資格。從事財務會計或經濟研究的實務類申報人員,原則上應參加會計、審計或社會科學研究系列任職資格評審,請各地各部門嚴格把好關。高評委將對此類申報對象人員嚴格控制通過率。
(三)進入高評委評審的對象,還需參加專家面試答辯,面試答辯主要考察經濟專業理論知識及經營管理工作能力。面試答辯成績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推薦單位要做好各類證書、證明材料、業績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審核,以及相關報表和納稅數據的采集。如在評審中發現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補充材料,由此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及推薦單位負責。
(五)對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按照浙人社發〔2014〕99號有關規定處理。
(六)關于評審費收繳。中評委推薦費現場收取。高評委評審費收繳采用個人網上繳費的方式,待中評委將推薦人員名單上報高評委后,由省人事考試院開通“高級經濟師評審繳費系統”,參評對象通過系統繳費、申請打印發票和快遞寄送,繳費發票抬頭為參評對象姓名,不再填寫單位名稱。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證照快遞寄送服務的通知》(浙江政務服務網〔2016〕9號)要求,發票采用到付方式,統一由全球郵政特快專遞代理寄送(流程見附件6)。
(七)申報材料時間、地點。時間:2019年7月1日-7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地點: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學院中路303號1號樓505室),電話:89090161。
(八)本通知及相關政策、表格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網站“政務公開”—>“人才工作”—>“職稱評審”欄目下載,網址:www.wzhrss.gov.cn。
附件:1.申報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材料具體要求
2.申報對象網上申報辦法
3.網上管理操作辦法
4.期刊目錄
5.2019年度“企業家能力提升”高級研修班計劃
6.高評委評審繳費系統流程圖
溫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6月26日
溫職改辦〔2019〕5號關于2019年度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doc.doc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