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張家口統計師報考時間為6月20日至7月3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4日開通,考試成績查詢時間考試結束兩個月后。
關于201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社局、統計局,中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印發的《關于201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9〕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9年度我省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均定為10月20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0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 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0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二、考試大綱
2019 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8 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三、報名條件
根據國家統計局、人事部關于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 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90 號)規定,參加統計專業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遵照以下執行:
(一)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要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要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除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統計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三)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統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熱愛統計業務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統計行業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項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的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任職資格(以下簡稱中級任職資格)2年以上;
2.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中級任職資格4年以上;
3.在縣級及以下企事業單位從事統計工作20年以上的業務骨干,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統計師任職資格4年以上;
4.符合《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中規定的破格條件的人員。
四、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及成績查詢
2019 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采取全國統一網上報名,統一報名平臺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開通時間范圍為6 月20 日至7 月31 日。各設區市統計局按照網上報名開通時間范圍,完成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查。10月14日開通打印準考證。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取消部分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20 號)要求,從2019 年起,應試人員的“學歷證明”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要按照試行告知承諾制辦理。
>>中國人事考試網: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考試成績查詢服務將于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在網上開通,屆時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為方便考生查詢,應在準考證須知載明成績查詢網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并提示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可上網查詢。
五、考試考務工作相關要求
(一)考生要求
1.考生要注意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嚴格履行告知承諾制,填報錯誤或提供虛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
2.考生須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并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務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齊全方可入場。對于在考試前一周內遺失有效身份證的考生,可攜帶由公安部門發放并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水筆,2B鉛筆,橡皮,可以攜帶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務要求
1.考試期間必須有專人值班,值班時間從10月19日18時至20日18時。各設區市要將值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值班電話、手機號碼等相關信息于10月9日前報省統計專業職改辦。
2.各地要加強對考場的管理。監考人員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核對考生信息(尤其是姓名、考場號、座位號等),避免出現考生坐錯考場、坐錯位置現象。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務必認真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一式兩份),收齊答題卡,并將答題卡按照準考證號碼順序排列好,確認無誤后與1份考場情況記錄卡一起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內;另外1份考場情況記錄卡上交省統計專業職改辦留存。
3.因特殊情況必須啟用備用卷,應先向省統計專業職改辦請示。啟用考試備用卷后要說明原因,并在考試備用袋上方注明“啟用”兩字。考試結束后2天內,務必將答題卡、備用卷安全送交省統計專業職改辦。
(三)考場設置
1.各設區市統計考辦確認反饋信息無誤后,要嚴格按照2019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附件2),在規定時間內填寫考場設置表、試卷預定單(附件3),蓋各市統計專業職改辦印章,于8月20日前報送省統計專業職改辦。
2.考場要設在環境安靜、交通便利、設備完善、管理有序且不受外界干擾和便于集中管理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于9月20日前將確定的考試地點報省統計專業職改辦,以便生成考生準考證完整信息。為了嚴肅考風考紀,從2019年開始,每個科目編排一個準考證號碼。
3.考場人數一般按30人或25人設置,5人以下不單獨設置考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預定種類分30份(袋裝)、10份(袋裝)兩種。原則上,考場人數在15人(含)以上的,用30份(袋裝)試卷;在15人以下的,用若干份10份(袋裝)試卷。初、中級資格考試考點設在各設區市,定州、辛集市考生仍按2018年渠道報名、參加考試;全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考生由省統計專業職改辦統一組織,考點設在石家莊市。
六、高級統計師考試及申報評審有關事項
(一)申報評審高級統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統計師考評結合考試。考試合格后,符合《河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2019年申報評審條件進行了修訂,新、老條件并行)要求,方可申報參加評審。
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發放國家統一印制的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3年評審有效。省內合格標準,由省職改辦與省統計局確定,報全國統計考辦同意后執行,省內合格證書僅可參加下年度評審,逾期無效。
(二)申報高級統計師考試的人員,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限計算到2019年12月底。高級統計師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時間安排,按省職改辦有關規定執行。
(三)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規定,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從2018年開始不得參加高級統計師考試和評審。
七、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考試管理工作
(一)積極謀劃,做好考試宣傳和準備工作。
各設區市收到通知后可根據當地情況安排報名工作,同時要利用報紙、電臺、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加大考試報名的宣傳動員力度。全國統計考辦將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適時發布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信息,請各市統計考辦及時告知考生。
(二)認真負責,切實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各設區市統計和人社部門要對考生認真負責,熱情服務,對考生的詢問耐心解答,并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及省有關考試規定執行。負責考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要及時察看網上報名情況,在審核時對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及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
(三)周密組織,確保考試各環節順利進行。
為了確保我省今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各設區市統計、人社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試管理工作。要加強對考試考務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和業務培訓,使他們盡快熟悉和掌握有關的政策規定、工作紀律、業務知識及防范考試舞弊行為的方法,切實履行好職責。各設區市統計局要妥善做好試卷運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確保試卷絕對安全,杜絕泄密事件發生。
(四)嚴肅考風考紀,加大考試監督力度。
考風考紀是考試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保證考試成績真實有效的關鍵。各市要認真學習并大力宣傳《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 號令),抓好考風考紀工作,強化考試管理和保密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嚴格考試紀律,認真落實考試管理工作責任制,對考風考紀出現的新問題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維護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確保考試各環節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考點要在入口處等明顯位置標注考區、考場,并張貼考場示意圖、考試時間、考場規則(附件5)和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五)嚴格財政紀律,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按照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關于統計專業職稱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2011〕31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報名費每人10元;初級考務費105元,中級考務費210元,高級考務費100元。為保障考試順利進行,各設區市統計局要在報名結束后1個月內將接收考務費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及行號信息發至省統計專業職改辦,以便及時向各市反饋考務費。
聯系電話:0311-87043762,67662528
附件: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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