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上海市2019年度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上海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聘辦法〉的通知》(滬人社規〔2019〕20號,以下簡稱《評聘辦法》)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本市2019年度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本市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組織機構為“上海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正高會評委會”),下設“上海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正高會評委會辦公室”)。市正高會評委會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會計處。
二、申報方法
2019年度上海市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流程包括網上申報、資格審核、網上繳費和提交紙質材料等環節。
(一)網上申報
1.登錄路徑。申報人員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信息公開—職稱專家—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可在當前頁查詢當年度相關評審通知。在“登錄頁”下載《申報人操作手冊》。
2.申報時間。網上申報自2019年6月12日開始,至6月25日截止。
3.申報要求。進入職稱服務系統后,申報人員應根據操作提示及幫助,點擊所要申報的“關于開展上海市2019年度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如實注冊用戶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寫基本資料、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填寫及有關證明資料上傳完成后,應確認無誤再提交。申報人員應確保上傳附件不含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4.主送論文要求。申報人員在“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注冊并上傳申報材料后,還應于6月12日至6月25日期間登錄上海財政網(http://www.czj.sh.gov.cn)“2019年上海市正高級會計師評審論文申報系統”上傳一篇主送論文(上傳的主送論文必須是Word文檔,并與“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上傳的論文和提交的紙質文檔完全相同)。市正高會評委會將委托相關專業機構統一檢測論文,并在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期間通過手機短信向申報人員反饋論文檢測結果。對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或者論文檢測未通過的,將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核和繳費
1.資格審核。市正高會評委會辦公室將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核的申報人員分配受理號,并通知申報人員支付評審費用。由于需要逐一審核、陸續分配受理號,請申報人員在提交材料后至2019年7月15日期間,通過“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中“評審進程查看”功能及時了解工作進程,一般不采用電話通知,也不要反復撥打電話咨詢。
2.網上繳費。統一采用網上付費方式,收費標準為受理費每人100元,評審費每人800元。
(三)提交紙質材料
網上申報經審核通過并繳費成功后,申報人員應向市正高會評委會辦公室提交書面紙質材料及相關證書原件。
1. 需要遞交的書面材料包括:
(1)《申報正高級會計師材料目錄》1份(貼于自備材料袋外,可在網上申報界面中“相關表格”欄目下載打印);
(2)《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申報表》3份(紙型A4,可在網上“生成申報表”欄目自動生成);
(3)受理憑證1份(在網上繳費成功后,可下載打印);
(4)二寸照片2張。
2. 需要查驗原件的材料包括:
(1)送審論文或著作(3篇或以上);
(2)學歷和學位、高級會計師等證書,其他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3. 按規定完成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證明材料。
4. 2019年7月18日至7月25日期間,申報人員憑網上下載的受理號至上海市會計學會(地址:中山西路2230號一號樓1315室)提交書面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聯系電話:64386502。
三、評審安排
市正高會評委會將根據《評聘辦法》規定,按程序組織開展評審。其中,2019年8月將進行面試答辯(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畢業學員,可按規定由市正高會評委會認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該類申報人員除按本通知第二條“申報辦法”的規定進行申報外,還應提交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畢業證明材料。
(二)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設在本市的直屬單位的相關人員,需委托地方評審的,應由具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權限的上級單位出具書面委托函,委托市正高會評委會評審。
(三)申報材料應按照要求整理并加蓋公章,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向受理機構統一報送。
(四)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申報。
(五)今年評審未通過的申報人員,下一年度若無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不再受理申報。
咨詢電話: 63185009,54679568轉17116、17041分機。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財政局
2019年5月28日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