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福建省2019年社會工作者報名:4月9日至4月18日,資格審核時間:自報名開始直至資格證書發放前,繳費時間:4月9日至4月1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6月14日起。
201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簡章
★重要提示:本項考試報名實行報考人員誠信承諾制,報考人員對自己提交報考信息(包括學歷、工作年限、工作單位及個人聯系方式等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
報考人員如果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的信息為虛假信息、虛假材料的,任何時候一旦查實,將進行如下處理:報名期間的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的取消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不予發放資格證書;已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且收回證書;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屬違法行為的,按相關法律程序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友情提醒:
1、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工作單位或身份證地址需在報名地)。
2、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報名費網絡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3、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時間安排
1、網絡報名、繳費時間:4月9日至4月18日
2、網絡資格審核:自報名開始直至資格證書發放前。
(2002年1月1日后畢業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填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的“在線驗證碼”)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取消部分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20號)要求,不再要求報考人員提交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材料。在資格審核過程中,對于無法通過政府部門內部或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核實的存疑報考人員,考試機構將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學歷、工作年限、工作單位及個人聯系方式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
3、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6月14日起
4、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6月22日(星期六)
下午2:00-4: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2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2:00- 4: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下午2:00- 4: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5、成績公布時間:8月底,報考人員可通過登錄省人事考試中心網址(www.fjpta.com )查詢成績。
6、領取證書時間:省直考區以福建省人事考試網領證通知為準。各設區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咨詢。
二、各報名點網絡資格審核咨詢電話
三、網絡報名、繳費辦法和程序
1、本次考試報名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審核、網絡繳費的辦法。首次報考人員均需進行用戶注冊及照片上傳(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網www.fjpta.com 從網絡報名入口登錄)并記錄用戶名及密碼;完成注冊后選擇考試,填寫報名信息,并完成網絡繳費。
報名照片上傳: 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直接點擊下載 ),使用該軟件報考人員自行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并自動通過照片審核。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系統默認使用注冊時的照片。(特別提醒:上傳的照片將用于各項執(職)業資格考試的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報考人員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新注冊的報考人員請提供白底證件照,已注冊報考人員可延用原來的照片。)
2、報名費按財政、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其中《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報名費按每科65元標準收取;《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報名費按每科61元標準收取。
3、如遇繳費技術問題請撥E繳通24小時客服熱線400-8877-945。
4、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為報名成功!
5、報考人員網絡支付成功后,公共網絡繳費系統會顯示本次繳費的電子票據信息(電子票據信息:用于確認報考人員身份、辦理報名、考試以及換取紙質票據等其他業務)。報考人員可根據電子票據信息上“代開票據識別碼”到省人事考試中心或指定銀行換取打印紙質財政票據,咨詢電話:0591-87615506。
四、考試級別和科目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2、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科,考生可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五、考試地點
我省201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點設在福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憲法、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規定報名參加考試。
七、報考人員須知
1、請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場規則”,按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應攜帶的文具僅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能攜帶計算器。《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配發草稿紙,考后收回,其余不再另發草稿紙。
2、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對“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或“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試卷”,將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3、考試科目除《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外,其余均為客觀題,全部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考生務必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注意以下事項: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八、考試用書
2019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導教材由福建省社會工作聯合會負責發行,聯系電話:13763872151,1805077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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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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