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市2019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教育部規定和湖北省教育廳教師管理處工作部署,現就我市2019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如下:
時間安排
1、網上申報時間:2019年3月25日--4月4日,系統開放時段:7:00-17:00。
2、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3月26日——4月4日(節假日除外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體檢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4月4日
4、證書簽發時間:2019年5月25日。
5、證書領取時間:申請人持身份證于2019年6月10日--6月18日到利川市教育局208室領取證書。
一、認定權限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州)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二、認定范圍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戶籍或居住地(須持有利川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利川市且符合《教師法》規定,需要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戶籍或居住地(須持有利川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利川市申請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現場確認點為利川市教育局,認定機構為恩施州教育局。具體要求以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告內容為準(可在恩施州教育網查詢),現場確認時間、地點以本公告為準;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認定。
三、認定對象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以及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內且符合《教師法》規定的申報條件的人員。
四、認定條件
(一)學歷要求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學歷為湖北省教育廳評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和教育部備案具備教師教育資質的中等師范學校、幼兒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或專科以上畢業生 。
2、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畢業生,申請小學教師資格學歷為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學歷為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且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畢業生,申請小學教師資格學歷為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學歷為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二)普通話要求
申請語文學科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不低于國家標準二級甲等;申請其它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不低于國家標準二級乙等。中小學高級教師、中等職業學校高級講師、高級實驗師、特級教師等均不可作為免試依據。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質以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與能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四)符合教師身體素質條件的要求,所有申請人均需在現場確認前參加教師資格認定專項體檢,體檢標準嚴格按《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定執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現場確認時間結束,為本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結果有效期;體檢不合格的不認定其教師資格。利川市級及上級(恩施州內)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為我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的指定醫院。
特別注意:下載《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中小學教師體檢表見附件2、幼兒園教師體檢表見附件3,體檢表A4紙正反兩面打印),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體檢項目與申請其他學段的教師資格體檢項目不同,體檢時本人必須主動向醫院說明。體檢表必須粘貼網報同底版的彩色照片并蓋體檢醫院騎縫章,體檢表每項內容體檢后體檢醫生必須簽名,“體檢結論”一欄,需蓋合格章,并由負責醫師簽名;“體檢意見”一欄,需蓋合格章,并由醫院蓋公章。
五、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網報時,請準確選擇以下內容:
1.申請地類型。社會人員選擇戶籍地、居住證所在地,高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選擇學校所在地
2.選擇認定機構與確認點。進入申報系統后,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網上申報,申請人須正確選擇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地點,具體如下: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地點均選利川市教育局;申請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選恩施州教育局,現場確認地點選利川市教育局。
3、、申請人員必須在網報系統中上傳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照片,照片格式須符合申報系統中注明的相關要求,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與網報系統中上傳提交的電子檔照片為同一底版)。
4、系統將會對申請人的畢業學歷、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信息進行自動比對核驗,比對核驗不成功的要交相應原件及復印件審核。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如果有信息填寫錯誤,申報系統將會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
5、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網報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現場確認
1、確認地點:利川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綜合窗口
2、咨詢電話:0718--7283398
3、現場確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查表》(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填寫1份;申請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指導教師資格的填寫2份)
(2)、二代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原件。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還應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須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過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或《國(境)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須提交畢業證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備案表)》(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要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畢業生登記表)。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4)、體檢結論為合格的《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未在規定時段、未使用規定體檢表或非指定醫院的體檢結果無效)。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不能驗證的要提交原件及復印件、網絡截圖)。
(6)、《個人承諾書》原件(在網上報名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原件認定時上交)。
(7)、學業成績或考試合格證明: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人員,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以及教育實習合格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參加全國統考人員,提供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已通過系統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8)、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虛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查表》右上角)。
(9)、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特別注意:
(1)、比對核驗不成功的要交相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均要求用A4紙復印,并用紙質檔案袋裝好,將檔案袋封面粘貼在檔案袋上(每個申請人均要準備紙質檔案袋,封面樣本見附件1,檔案袋封面信息填寫完整。如所有信息均比對成功,袋內只裝《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對表》、個人承諾書及所貼照片、體檢表,如有信息比對不成功的信息就必須提供相應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核查后退還,復印件存檔)。
(2)、申請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信息比對不成功的需提交相應原件及復印件,并準備原件袋,原件袋上需注明本人姓名、聯系電話、申請認定的資格種類、原件袋內各原件名稱及份數(原件州教育局審查后退還)。
(三)審核:申請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初步審查,合格后送州復審認定;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人員的材料由市教育局提出審核認定。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并取得一種類型的教師資格證書,請按規定時間、地點、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和現場確認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段內完成申報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網報時,申請人應仔細閱讀網報說明,按要求實名注冊認證,真實準確填報信息,因錯報、瞞報信息導致平臺無法核驗,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網報成功后,請及時截圖,依據網報信息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對表》。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對表》《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資料袋封面等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表樣,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
利川市教育局
二O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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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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