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2個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個人貸款》、《公司信貸》、《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考生選擇其中一科即可。
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中一般選擇最多的科目是個人理財。
其他科目相對有一定難度,但是也是考的基礎知識,相對涉及的知識點較多,較復雜。
各科目主要學習內容可參考:
1、《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
主要是考查應考人員運用銀行業的基礎知識、銀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銀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準則和職業操守分析判斷問題、處理基本業務的能力。
2、《個人理財》
《個人理財》科目主要是測查應考人員對個人理財基本知識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測查對理財投資市場、理財產品、理財業務管理等專業知識技能的運用。
測查應考人員對個人理財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客戶的分類與需求分析,理財計算工具等的掌握程度,綜合運用本科目知識技能,合法、合規地做好個人理財業務。
3、《風險管理》
主要是基于國內外監管標準的權威框架/體系,緊密結合國內銀行業務和風險管理的基本實踐,定位于針對銀行機構全員的基本認知。
特別是分支行/基層從業人員,統一風險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術語,掌握風險管理基礎知識、風險文化、風險限額、風險偏好、三道防線等基本內容,注重與基層實務工作相關的信用風險及操作風險。
4、《個人貸款》
主要是測查應試人員運用銀行個人貸款業務相關知識,包括個人貸款基礎知識和市場營銷、各業務品種操作流程和風險管理、個人貸款相關法律法規等,處理銀行個人貸款基本業務的能力。
5、《公司信貸》
主要是測查應試人員運用銀行公司信貸領域相關知識,包括公司信貸基礎知識、營銷策略和方法,公司信貸操作流程、分析方法和管理要求,以及公司信貸相關法律法規等,處理銀行公司信貸基本業務的能力。
6、《銀行管理》
主要是考核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是否達到初級任職資格水平,并具備與崗位匹配的履職能力水平。
包括測查其對有關經濟金融體系及法規、銀行業金融機構管理、金融消費者保護等內容的掌握程度。
突出測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管理、各類基礎業務風險控制要點和相應監管要求的實際運用和把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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