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2019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現已公布:2月25日-3月10日,資格審核時間:2月25日-3月12日,網上繳費時間:2月25日-3月13日,準考證打印時間:5月13日-5月17日。
報考條件及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定〉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和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規定: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事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和環境保護驗收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全部科目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1,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19年年底。
(四)香港、澳門居民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須填寫國籍地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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