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高會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10日-3月31日,現場審核時間為3月10日-3月31日,網上繳費為3月10日-3月3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8月28日-9月6日,成績公布時間10月19日前。
河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冀會考辦〔2019〕1號 2019年1月17 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定于2019年9月舉行。2019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考試。現將2019年度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2017以前年度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符合當時法律法規相關要求,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9年底前。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報考人員在報名審核時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19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報名、考試及考務日程
(一)報名時間和方法
2019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10日-3月31日,現場審核時間為3月10日-3月31日,網上繳費為3月10日-3月31日,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內,自行確定本地區現場審核時間。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并繳費成功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對填報基本情況、照片和其它信息的規范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若有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一經查實不得參加考試或取消考試成績。
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網站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
(二)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9月7日-8日舉行,共兩個批次。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 |
9月7日(星期六)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一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
9月8日(星期日)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二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三)考務日程
1.2月15日前,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公布本地區2019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方法和審核時間等考試相關事項。
2.3月31日前,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9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3.7月26日前,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報送《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見附件)。
4.8月28日-9月6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5.9月7日-8日組織中級資格考試。
6.9月16日前,召開全國評卷工作會議,部署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2019年繼續實行網上評卷,推進集中網上評卷的試點工作。
7.10月15日前,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據(光盤),并附本地區評卷工作書面報告。
8.10月19日前,完成評卷質量抽查驗收工作,下發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2019年度中級資格考試成績。省、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考試所在地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可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9.10月31日前,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報送2019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二)各市級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5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確保2019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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