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健康委關于通過電子化注冊系統加強護士多機構執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區衛生計生委,委直屬有關醫院,醫學院校附屬醫院,中央駐津醫院,部分企事業單位醫院:
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總體要求,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快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17〕23號)和《天津市護士區域注冊管理規定》,我委進一步簡化工作流程,通過網絡辦理護士區域注冊手續,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辦理方式
按照《天津市護士區域注冊管理規定》,護士擬增加或取消其他執業機構時,可以通過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電子化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辦理,不需要填寫紙質版材料。
二、辦理流程
(一)護士擬增加或取消其他執業機構的,由擬增加或取消的其他執業機構幫助護士登陸護士電子化注冊個人端-增加其他執業機構/取消其他執業機構,按照系統提示完成信息提交工作。
(二)護士擬增加或取消的其他執業機構登陸護士電子化注冊信息系統(醫療機構版)-護士申請業務確認,按照系統提示對護士增加或取消執業機構信息進行確認。信息確認后自動提交,不需要再次提交紙質版材料。
(三)核發其他執業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審批部門的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登陸護士執業注冊管理系統“電子化注冊業務審批”欄目,按照系統提示,選擇辦理增加其他執業機構或取消其他執業機構的信息,進行確認。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時通知轄區內有關醫療機構,做好《天津市護士區域注冊管理規定》的宣貫工作,充分激發護士隊伍活力,促進優質護理資源的合理流動,不斷提升護理服務水平。
(二)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時登陸護士執業注冊管理系統辦理區域注冊相關信息登記確認工作,認真總結分析轄區內區域注冊工作進展,保證工作實效。
(三)其他執業機構仍可以按照《天津市護士區域注冊管理規定》增加或者取消其他執業機構。
2018年11月30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