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浙江環保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得知,2018年浙江環保工程師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方式,詳情如下:
報考事項
報名人員于9月7日至1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在鏈接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上,直接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一)報名人員應根據報名系統的設置要求,作出誠信承諾、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正確選擇報考信息、上傳本人白底彩色電子證件照(照片專用工具和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務必經反復核對,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留存,用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即:報名和交費可一次性完成)。
(二)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報名人員可在交費前進行修改,并以最后一次確認或打印的信息為準。交費后報名信息禁止修改,如需修改須在報名期間聯系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處理。
(三)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5日至1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不得下載后離線打印和修改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處理。
(四)考點設置。根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在市級考區設置考點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2號)精神,此項考試將根據報名情況,以專業集中為原則,安排在部分設區市考試(具體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載明為準)。
(五)考生必須按照報名條件進行誠信報名,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考。由于網上報名過程均為報名人員自主行為,因此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證件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專業、科目、報名點)、不符合報考條件、未交費或錯交費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資格審查、通信聯絡、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只進行網上報名但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0571-88396760、88395085。
收費標準
考試費按國家發改價格〔2015〕1217號和浙價費〔 2016 〕71號規定收取。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30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45元;參加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50元。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30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280元。
注冊電氣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30元,專業考試輸變電每人須交考試費280元,供配電每人須交考試費270元。
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40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290元。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30元,專業考試給水排水每人須交考試費270元,暖通空調專業每人須交考試費280元,動力專業每人須交考試費290元。
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40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290元。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65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320元。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145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310元。
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成績公布和考后報考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人社部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所需材料及要求等事項經省建設部門確定后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屆時,考生可一并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通過鏈接查看,并請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準備工作。
請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應材料,到省建設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考后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審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請負責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認真做好審查工作,努力對應審人員均予審查到位,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審查信息,并確保審查信息的完整、準確,謹防信息報送延誤和已審信息缺失、遺漏。
通過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考生,在省考試主管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進入“便民服務”—“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考試成績查詢及電子證書下載打印”欄目,查詢并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同時可在系統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附件:
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9月5 日 | 印發考務文件 |
9月7日至9 月16 日 | 考生網絡報名、同步進行網上交費 |
10月15日至10 月19日 | 考生打印準考證 |
10月20日 |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 |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 |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 |
10月21日 |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 |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 |
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 |
考試成績經人社部確認后,以及考后報考資格審查事項經省建設部門確認后 | 公布考試成績。同時,公布考后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所需材料及有關要求等 |
在規定的考后報考資格審查時間內 | 負責考后報考資格審查的部門(單位)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
考后資格審查結束后 | 在規定時間內請省建設部門將最終審查合格人員信息報送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
省考試主管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 | 考生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下載打印成績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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