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專業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實踐要求,并符合相應報考條件者,均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一)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嚴格按照“2018年度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2)和相關規定(專業學歷明細見附件3)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核。
關于設計工作年限計算問題。申報人的設計工作年限是指申報人取得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前后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對于取得結構(工民建)專業大學專科或本科畢業學歷并從事本專業設計工作后,又獲得本專業本科或碩士學歷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時間可作為大學專科或本科畢業后的實踐年限計算。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考條件
嚴格按照“2018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 (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4)和相關專業規定(見附件6)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核。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條件
嚴格按照“2018年度注冊土木 (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電氣(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5)及相關專業規定(見附件6)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核。
(四)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詳見附件7。
(五)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附件:
1.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 2018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2018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2018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參加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專業學歷明細
4.2018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5.2018年度注冊土木(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6.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電氣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化工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注冊環保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7. 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通過學校及其有效期統計表
附件:附件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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