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
建筑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局:
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號)精神,現將我省2018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現場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部門、范圍
資格審核部門:資格審核工作由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照報考人員工作單位的屬地管理原則進行。
資格審核范圍:2018年度在我省參加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在成績有效期內全部合格的人員(名單見附件3)。
二、審核時間、地點
審核時間:2018年9月10日至12日
審核地點: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聯系電話和地址詳見附件1)
各市上報省廳時間:2018年9月18日前
三、審核流程
(一)資格審核有關材料
參加資格審核的人員應當在規定的審核時間到報考單位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
2017年后(含2017年)參考報考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
1 .《資格考試審核表》(附件11)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載并填寫;
2 .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02年后畢業的考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其他學信網驗證報告,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從事工程設計工作實踐經歷證明一份(附件6)。
3.一級建筑師資格考試須提供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統一印制或個人下載打印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
2015年前參考過的續考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
《資格考試審核表》(附件11)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載并填寫;
以上資料紙張規格均為A4,復印件需清晰易辨認,除一份《資格考試審核表》外的其他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二)資格審核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對2018年度在我省參加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1.接收資格審核材料,核驗有關證件的原件;
2.審核不合格人員,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考生簽署《資格審核告知書》(附件7);
3.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規定保管資格審核材料。
(三)上報審核結果及有關材料
資格審核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如下材料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11個市應在2018年9月18日前全部完成上報工作:
1 .上報文件;
2.《2018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匯總表》(附件8);
3.《2018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不通過人員匯總表》(附件9);
4.不合格人員《資格審核告知書》(一人一份)。
四、審核注意事項
(一)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成績通過的考生應在有效成績的各考試年度均符合報考條件,否則,取消不符合報考條件年份成績及本年度通過資格。
(二)資格審核時,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材料不齊全或不完整的,資格審核部門不予接收審核材料。
(三)對于未能及時參加資格審核的,各市應在資格審核工作結束之后(2018年9月13日前)按照省人事考試中心提供的聯系方式通知考生本人或單位,并將通知的時間、接電話人員姓名等情況記錄填寫《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未及時進行資格審核考生通知情況登記表》(附件10)。
(四)對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
(五)對跨地域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
(六)對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內的全部合格成績,并移交省人事考試中心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嚴肅查處。
五、審核依據標準
各審核部門應嚴格按照“2018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2),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我省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資格審核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9月5日
附件1:2018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審核有關單位聯系方式表
附件2: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附件3: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4:2018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附件5:2018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附件6:從事工程設計工作年限證明
附件7:資格審核告知書
附件8:2018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匯總表
附件9:2018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不通過人員匯總表
附件10:2018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未及時進行資格審核考生通知情況登記
附件11:資格考試審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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