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14日-20日、10月26-27日舉行。2013年廣東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0日至5月8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2013年4月15日至5月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初級為9月8日前、中級為10月20日前。 | |||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省直、中央駐穗及駐穗部隊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3〕17號)精神,2013年我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全面實行無紙化考試,中級資格實行紙筆考試。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14日至20日舉行,中級資格考試于10月26日至27日舉行。現將我省省直考區考試報名流程及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網上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查詢成績→全科成績合格者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資料→通知領證。
省直考區實行考后審核。全科成績合格者在網上公告的期間內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進行考后報考資格審核。
二、報名對象
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廣東考區設22個分考區,包括省直考區和21個地級以上市分考區。我局負責省直考區報名、考試考務工作。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以及省屬高校在校生可以在省直考區報考。各市市屬單位人員、市屬中專中職學校在校生請按屬地原則,在本市財政部門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考試,不得在省直考區報名考試。
三、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5月8日。在上述時間段內,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kzp.mof.gov.cn) 或“財政部全國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進行網上報名。
考生在網上報名后,務必下載打印報名表,并經本單位審核(蓋章簽字)后自行保存,考試合格者須提交此報名表(網上報名截止后網站無法下載打印報名表)。并逐一檢查報名表上各項個人信息的完整與真實(考區務必選擇“省直”,報名點務必選擇“省直報名點”,選擇各市考區的無法在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支付)。
已取得部分中級科目考試合格者,在報考時必須填寫上一年的檔案號(否則考試成績無法滾動計算)。
2012年已辦理延考申請并確認的考生,如僅考所延科目的,無需再報名,屆時上網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如2013年有新增考試科目的,需按有關要求辦理報名。
四、網上支付
在網上報考省直的考生,請于2013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7:00期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站(網址:www.gdkszx.com.cn)進行考試費網上支付(準備好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逾期不再接受網上支付。
五、準考證打印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方式。具體開通時間請留意“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站通知。
六、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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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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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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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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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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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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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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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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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
經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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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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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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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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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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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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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4.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人員,并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5.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
6.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7.上述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八、考后查詢成績及提交報名材料
考后成績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查詢。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站(網址:www.gdkszx.com.cn)公布的期間內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進行考后審核。
九、提交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報名階段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需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4.符合報考條件第4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級別的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對不按規定時間要求提交材料進行報考資格審核的,將視為放棄,不予辦理合格證書;對報考資格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成績無效,不給予發放合格證書。
考生應遵循誠信報考的原則,真實、準確填寫和提交有關資料,并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十、證書領取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按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站通知要求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十一、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會計專業資格初、中級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
十二、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附件:1.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安排
2.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件1:
201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安排
1.2013年4月10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3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2.2013年5月8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3年度考試報名工作。
3. 2013年5月31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繳納考務費。
4.2013年8月1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5.2013年9月8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發放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發放工作。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分別于上述日期同時完成: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情況報省會計考辦;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范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各工作。
6.2013年9月14-20日(初級資格)、10月26-27日(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舉行考試。
7.2013年11月15日前,省會計考辦組織完成本地區考試評卷工作,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成績數據(光盤)。
8.2013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3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附件2: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市(公章)
考試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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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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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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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報考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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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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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預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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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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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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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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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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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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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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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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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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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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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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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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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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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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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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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報考人數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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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試卷送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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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試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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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試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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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試卷單位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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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試卷人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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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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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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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
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 |||
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輔導招生方案 | |||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證書領取專題 |
(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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