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業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簡章
合肥工業大學是一所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安徽省共建高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精神,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2016年我校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在領導小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選拔工作。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1.申請考生需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要求為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理科學生。
2.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
3.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當地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1.高校專項(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為160名。錄取的學生在我校宣城校區就讀。
2.招生專業:機械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自動化、土木工程、環境工程、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化工)、化學工程與工藝(精細化工)、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個人申請,網上報名。請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各項申請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打印、蓋章并掃描上傳《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
(二)報名時間
2016年4月7日8:00—4月26日00:00
(三)材料要求
1.考生需將申請表、成績單、證明材料掃描件(須加蓋中學教務公章)上傳報名系統。不需要郵寄紙質材料。
2.學生本人及中學應堅守誠信原則,學生個人申請和中學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報名資格。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以后三年的推薦資格。
五、選拔程序
(一)資格初審
相關省(區、市)招生考試院將對申請考生進行資格初審(是否符合報名條件2、3)。初審合格考生材料方有資格接受我校學科專家審核。
(二)資格認定
我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經初審合格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評分。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入圍合格名單。
入圍合格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傳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定入圍合格名單,并報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屆時考生可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報名系統查詢是否獲得入圍資格。我校不再單獨發放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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