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關于2018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麗教人〔2018〕44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學校 (單位),有關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現將2018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須知 || 認定流程
一、時間要求
根據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通知,2018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要求于2018年7月20日前結束。
二、分級管理
根據《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定,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各縣(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麗水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認定,其中市直、蓮都區及開發區的申請認定人員直接到麗水市行政服務中心現場確認。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和組織認定,其中市直、開發區的申請認定人員由蓮都區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和組織認定。
三、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
申請認定人員請于2018年5月11~16日(工作日上班時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請選擇“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或“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2011年前入學的普通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申請相應教師資格)報名入口。
(二)現場確認
申請認定人員請于5月16-18日帶上相關材料到戶籍或人事檔案所在地教育局(或當地行政服務中心)進行現場確認,其中市直、蓮都區及開發區的申請人員直接到麗水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綜合窗口現場確認。各地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安排詳見附件。逾期未確認者將不能參加本次認定。現場確認時,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告知申請人員關注“麗水教育網”,認定工作相關信息將適時在網上公布。現場確認時請攜帶: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時打印,復印成A3幅面雙面單張);
3. 身份 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的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2011年前入學的普通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直接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可不需提供此證書,但需復印就讀期間的學習成績和實習情況證明);
8.近期免冠二寸工作照四張,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同底;
9.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審核上報
各縣(市)教育局于6月1日前將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材料,統一用檔案袋每人一袋裝好后上報,提供材料包括前三(二)所要求的材料復印件(加蓋相關科室公章)。
(四)體檢
各縣(市)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工作由各縣(市)教育局組織安排;市直、蓮都區申請認定高中(中職)人員由市教育局于5月16日上午組織進行。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緊,政策性強。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務必認真組織,按時完成。各縣(市、區)教育局在認定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和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聯系電話:0578-2626070。
附件:2018年上半年麗水市及所屬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網絡報名現場確認安排表
麗水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18上半年麗水市及所屬各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網絡報名現場確認安排表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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