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1日至30日(雙休日除外)。
關于2018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省級、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8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8〕1號)精神,現將2018年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辦法和時間
(一)報考條件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1995〕46號)、《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1〕90號)規定執行。
1.參加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法律法規。
(2)熱愛統計工作,具有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
(3)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2條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高中畢業以上學歷;②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10年。
(4)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2條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20年且從事統計工作滿15年并擔任統計初級職務滿4年。②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15年并擔任統計初級職務滿4年。③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6年。④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⑤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2年。⑥獲碩士學位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1年或獲博士學位。
(5)報名參加統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2條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下同)博士學位后,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滿2年;②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碩士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或者取得中級資格后(包括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下同),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③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④獲得非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上述學歷、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或取得中級資格后,其從事統計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2.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二)考試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由本人提出申請,按規定填寫報名表,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紙質照片(底色為白色)2張,同版JPG格式數碼照片一份。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由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地統計局指定地點報名。沒有主管部門的,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在地統計局指定的地點報名。
(三)全省統一報名時間定為 6月1日至30日(雙休日除外)。在杭省級和中央部屬有關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到杭州市統計局辦理報考手續。各市、縣(市、區)報名地點由各級考辦確定并公布。
(四)考生報名時需查驗有關證件原件,并向所在地統計局提交復印件一份。查驗證件包括: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大專以下學歷(不含大專)報考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需查驗初級資格證書原件;應屆生報考初級資格考試需查驗學生證原件和學校開具的應屆生證明材料。
各級統計考辦要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查,并在報名表有關欄目內簽署意見、加蓋印章。
二、報考人員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
(一)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關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二)原從事與統計工作相近的其他經濟工作的專業工作年限,可連續計(換)算成統計專業工作年限。
三、考試時間及考點設置
(一)考試日期定為2018年10月21日(星期日)。 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0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二)考點設置。全省初、中級資格考試考點一律設在各設區市政府所在地條件較好的中學或其他專業學校。考場人數一般按30人或25人設置(5人以下不單獨設置考場),特殊設置需要說明情況。
四、考試大綱
2018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使用2018年度新版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可從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下載。根據新修訂的考試大綱內容,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也進行了相應的修訂。
五、其他事項
(一)各地務必在7月15日前將初、中級考試報名資料(包括考生的電子照片)通過《全省統計系統人事教育在線處理工作平臺》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功能模塊分別錄入或導入數據庫,7月底前編排好考場設置,9月30日前做好準考證的核發工作,10月12日前上報考試值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和值班電話,10月17日前后做好試卷接收工作。
(二)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統考辦字〔2016〕1號)的規定,上交的考務費初級按每人每科15元(兩科30元),中級按每人每科13元(兩科26元)標準,各市及義烏市考辦務必在10月底前將應繳納的考務費匯至下列賬戶:
單 位:浙江省統計局
賬 號:1202021029900006992
開戶行:工行體育場路支行
(三)各級統計考辦參加本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不得參與考務工作。
(四)各級統計考辦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并盡力為應考人員報考提供便利;同時要根據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5號)等規定,強化考試管理和保密意識,落實考試工作責任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組織過程中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行為,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對主觀違紀的,還將根據省人社廳《關于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確保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進行。
浙江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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